发明房贷的人可真是贻害万年,虽说体现了一定的社会进步性,但归根结底,受苦的还是平民老百姓,最大的受益者还是开发商和银行。
闲言少述,且说河南郑州一男子,生前按揭买了一套房子,不料意味身故,而且他也已经离婚了,每月6000元的房贷就只能落到了4岁的儿子身上,真是前所未闻。
4岁的孩子怎么还款呢?男子前妻虽说成了幼童的唯一监护人,但又要偿还房贷,又要养孩子,何以为继呢?
面对银行剑拔弩张的气势,男子前妻无奈,双方只能对薄公堂。事后竟然拿又牵扯出一件奇怪的事情来。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隐去姓名,略有改编)
本案中的男子姓刘,生前和前妻离婚后,为了和4岁的儿子有一个稳定的家,就按揭买了房,每月还款6000元,要还20年。当时男子的经济能力没有任何问题。
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刘某突然去世,留下的一身债务却落到了4岁的儿子和前妻的身上。
刘某去后,由于其父母早已去世,4岁的儿子在世的亲人就只有母亲了,因此梁某就成了幼童唯一的监护人。
当银行的人上门催要贷款的时候,梁某惊呆了。
梁某说:“我已经和刘某离婚了,他欠下的房贷债务和我有什么关系?”
没想到银行的人说:“他的房贷由4岁的XX承担,而你作为他的监护人,自然有责任替他偿还债务......”
“我和他离婚后,一个人生活,每个月只有2000块的收入,他的房贷每月6000元,我还要养这个儿子,该如何是好啊!”梁某说完就哭了。
但银行才不管那么多,毕竟这样的事情他们见多了,也无可奈何。
梁某骑虎难下,只能找开发商协商,如果能将房子退掉,就能解决她的燃眉之急。开发商起初不同意,毕竟是商人,以利为重,不过经不住梁某的软磨硬泡(网上传播,舆论影响),只得同意。
梁某提交了相关材料之后,就和开发商办理了退房,并且终止了贷款。经过结算,开发商还能给梁某退回一部分的首付款。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首付款还没退下来,就发生了一件意外。
刘某生前和梁某结婚前,竟然还有一段婚姻,而且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
这时问题也出现了,如果开发商将房子退了,退回的钱梁某就不能私自处置了,如果刘某只有一个4岁的儿子,一切都好说,但他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这就不是梁某一个人说了算了。
此事后续如何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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