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有些保险公司在销售时都喜欢夸大其词,这也能保,那也能保,结果哄了人投了保,到要他赔的时候,却是这也不能赔,那也不能赔。总是带有很多的附加条件。
温柔善良一点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唯有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人,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疆一男子为自家养的16头奶牛投了保,共花费1250元,每头奶牛保额1万。
后来男子所养的奶牛中有一头因为难产死亡,找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却被告知奶牛腐烂了,拒不赔付。
男子看着保险公司拒不赔付,因此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了!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本案中的男子姓古,在新疆大草原上,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养有牛羊,古某家里也养了很多的牛羊,为了减少损失,他给每头母牛都投了保,花了1250元,每头牛的保额是10000元。
古某的养殖技术很好,将这些奶牛养的非常壮实,为了扩大规模,有些奶牛还拿去配了种。
后来其中一头奶牛在生产的时候出现难产,意外死亡,着实让古某觉得伤心。好在损失不大,毕竟每头奶牛都投了保,于是他就报了保险,等着保险公司的人上门。
没想到保险公司的人却一直不来,一连拖了十几天才来,等到保险公司的人来了,古某的奶牛已经烂了。
上门核保的人十分无耻,今天算是见到了。只见他们看完现场后直接对古某说:“你这个奶牛都腐烂了,并且死亡原因也不再我们的理赔范围内!”
古某听完这句话,直接怒了,当初投保的时候说的好好的,怎么到了赔付的时候却百般拒绝,古某说:“要不是你们来的这么晚,我的奶牛怎么可能会腐烂,这是你们自己的原因,我的奶牛是死于难产,是在理赔范围之内的。”
没想到工作人员却说:“没办法啊,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说完转身就走了。”
古某看到保险公司的人这么差的态度,就非常愤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那么最后法院该如何判决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02 法律分析
本案中保险公司存在着明显的错误,那就是接到出险电话后,没有及时和古某取得联系进行核保,而是等到奶牛腐烂了才到达现场,这种做法违法了《保险法》第23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补救措施或赔偿责任的。
因此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对古某进行理赔10000元。
03 经验总结
只能说现在的理赔难,难于上青天。虽说不占多数,但也有不少人理赔的时候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刁难。
关于本案,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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