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癌症晚期,想到以后老婆改嫁,要求打胎遭拒,竟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父母,去世后,公婆立马上门要赶走儿媳

情感   社会   2024-10-12 22:1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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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个案例令人气愤。江苏一男子被确诊为癌症,害怕自己离世之后,妻子改嫁,孩子受苦,就劝说妻子打胎。

妻子很想要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就拒绝了男子的要求。但男子却十分生气,跑到公证处离了一个遗嘱,表明自己走了之后,家里的存款和房子都让父母继承。

男子死后不久,男子父母就将怀孕5个月的儿媳撵走。于是一场官司在所难免,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本案中的男子姓李,今年30岁,与妻子陈某结婚五个月的时候,突然被确诊为肺癌,对于新婚夫妻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更令人伤心的是,陈某此时已经有了身孕。

李某正年轻,平时比较偏执,遇到这样的事情,除了认命之外,别无他法。但一想到自己死后,妻子肯定会改嫁,就悲痛万分。

你把孩子打掉吧.....”李某对陈某说。

这可是我们的骨肉,我不答应,你放心,我一定会把我们的孩子养育成人。”陈某红着眼说道,心中悲伤不已。

但李某还是想让陈某将孩子打掉,因为自己还有房子和一部分存款,如果妻子以后改嫁了,房产和孩子都会到了别人之手,想到这里,又想到难以劝说妻子打掉孩子,于是李某背着妻子去立了遗嘱。

遗嘱内容为,李某死后,他的遗产将会由父母继承。这明显对陈某很不公平。

就在李某死后不久,李某父母就来到他生前的家里,嚣张跋扈,赶走了怀着孕的陈某。

陈某眼含热泪说:“爸妈,我肚子里怀的是你们的孙子,你真的要将我们赶出去吗?

我儿子都不在了,我要孙子干嘛!你赶紧给我搬出去。我儿子立了遗嘱,你现在就给我搬出去!”婆婆说道。

双拳难敌四手,陈某挺着大肚子被公婆赶了出去,绝望之际只能先住酒店。事后为了讨口气,也为自己未出世的孩子争一份保障,一纸诉状就将公婆告上了法庭。

李某尸骨未寒,父母与妻子就对薄公堂,这一切能怪谁呢?都是遗嘱惹的祸。

法院最终会如何审理呢?会支持李某的诉请吗?我们接着往下看。

02  法律分析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都会认为,本案中的李某虽然立了遗嘱,指定自己的父母继承遗产,但他没有考虑到,他和林某是夫妻关系,在他们夫妻关系存取期间拥有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再者,林某如果生下了孩子,这个孩子还将有权利继承李某的遗产。

李某死前,并没有与林某解除婚姻关系,他们的婚姻关系始终有效。

因此李某父母、妻子林某、未出世即将出世的孩子都是有这个权利继承李某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如下的判决:

一、李某的遗嘱无效;

二、李某的房产和存款属于他与林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50%的份额,另外的50%才属于李某的遗产,将会被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三、李某父母、陈某、李某孩子均为李某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享有继承权。

这判决倒还公正,总不能让陈某以后带着孩子一直住酒店吧。

03  经验教训

不得不说,本案中的公婆还真是古怪,儿子没了,至少还有儿子的骨肉,顺顺利利带大留个念想不好吗?

那么对于此事,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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