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离婚后孩子“随母姓”,父亲不同意怎么办?法院判了
孩子姓啥,看似小事,却常常成为离婚父母的一大纷争。最近,湖南和福建都发生了类似的案件,引发了不少讨论。
这两起案件中,孩子都是跟着妈妈生活,也都想跟妈妈姓。
可是爸爸们不干了,一个把公安局告上了法庭,一个拒绝履行离婚协议。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两个案例,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
1.
案情回顾
湖南案例:周某甲和黄某甲原本是夫妻,婚后生了个儿子叫周某乙。
2015年两人离婚后,孩子一直跟着妈妈黄某甲生活。
2022年4月,黄某甲和周某乙(当时已经10岁了)一起去派出所申请改名,把“周某乙”改成了“黄某乙”。
周某甲(孩子爸爸)知道后可不乐意了,他觉得这事儿得经过他同意才行,于是把负责更名的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福建案例:张靓和林亮2023年3月离婚时,在协议里写明他们的女儿安安跟妈妈姓,爸爸要配合办理改姓手续。可是离婚后,林亮反悔了,就是不肯配合。张靓没办法,只好去法院起诉。
2.
法律分析
这两个案子看似很像,其实有些不同。我们来分别看看:
湖南案例: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孩子已经10岁了,有了自己的想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时,对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虽然这条是说抚养权的,但也可以参考来处理改姓的问题。
法院认为,10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他自己说喜欢现在的名字,不想改回去。
而且改名后,他的身份证、户口本、学籍都变了,同学老师都叫他新名字。
如果再改回去,不仅违背孩子的意愿,还会给他的生活学习带来麻烦。
法院判决驳回了周某甲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孩子可以继续用新名字。
福建案例:这个案子就简单多了。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就得遵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合同自由,可以依法订立、变更和解除合同。
林亮当初同意让孩子改姓,现在反悔也不行。
而且,《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所以让孩子跟妈妈姓,也不违法。
法院判决林亮必须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张靓给孩子改姓。
3.
案件教训
这两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
1.孩子姓啥,不是小事。它关系到孩子的身份认同,也影响到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所以离婚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最好双方达成一致。
2.要尊重孩子的意愿。特别是对于年龄稍大的孩子,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我们应该多听听他们的声音。
3.签了协议就要遵守。离婚协议不是儿戏,签字前要想清楚,签了就得履行。
4.改名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改名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学习,甚至以后的求职等,要谨慎。
5.父母应该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把孩子当成争夺的对象,而应该考虑什么对孩子最有利。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父母对孩子改姓意见不一致,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等孩子长大了自己决定?你觉得呢?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