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男子125万卖房,过户时竟收到160万,多出35万进入中介账户。中介:“我凭本事赚差价,不服可以去告我”法院判决亮了
最近,福建福州一起房产交易纠纷闹得沸沸扬扬。
卖家潘先生帮舅舅卖房,本以为125万成交,没想到过户时账上突然多出35万。
一查才知,中介私自加价35万卖给他人,还振振有词:“我凭本事赚差价,不服可以告我!”这一波操作直接把潘先生整懵了。
到底谁对谁错?
法律又该如何评判?
让我们一起来扒一扒这起魔幻现实主义的房产交易案。
1.
案情回顾
事情是这样的。潘先生的舅舅手头紧,想卖掉自家房子。潘先生不懂行情,就找了中介小郑打听。小郑看过房子后说,现在行情不好,估计就120万左右。虽然比预期低,但舅舅急用钱,也就同意挂牌出售了。
没多久,小郑说有个李先生出价125万,一次性付款。潘先生他们想着赶紧脱手,就答应了。双方签完合同,李先生先转了120万,说剩下5万过户后给。
谁知这李先生一点不着急过户,总找理由拖延。半年后才联系潘先生办手续,还说给2万违约金。但要求潘先生舅舅把银行卡和密码给他,说是要办公积金贷款。
潘先生舅舅也没多想就给了。结果过户完发现,账上收到的不是125万,而是160万!仔细一查,32万是公积金贷款,100多万是个叫徐先生的人转的。更离谱的是,这160万转眼就被转到李先生账上了!
潘先生觉得不对劲,赶紧查了网签合同。这一看可把他们惊呆了:买家变成了徐先生,成交价变成了160万!他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被中介耍了。
一番调查后发现,李先生压根不是买家,而是中介公司的法人代表。
他们把房价压低,低买高卖,一转手就赚了35万差价。
潘先生找到李先生理论,李先生却说:“你舅舅全权委托我卖房,现在房子也过户了。
我凭本事赚钱,你有本事告我啊!”
原来,中介小郑让潘先生舅舅签了份全权委托协议。舅舅以为是网签手续就签了,没想到给了他们可乘之机。中介直接把房子过户给了徐先生,潘先生他们事后才知道买家换人了。
2.
法律分析
这事儿闹得,属实有点狗血。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中介的做法可不厚道。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李先生作为中介公司法人代表,明显违反了这条规定。
再说《民法典》,里面可有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等,欺骗了潘先生他们,这不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嘛。
还有一点,中介这么操作,明显是想偷税漏税。明明是两笔交易,偏要搞成一笔。这下可好,一箭三雕:坑了卖家,骗了买家,还想蒙混过关逃税。这操作,也是没sei了。
3.
案件教训
这案子给咱普通老百姓提了个醒:
1.卖房子可不是小事,得多方打听行情。别光听中介一家之言,多问问其他中介,找熟人打听打听,看看周边成交价,心里才有底。
2.签合同要仔细看清楚。特别是什么委托协议、授权书之类的,可别糊里糊涂就签了。不懂的地方多问问,实在不放心可以找个懂行的人帮忙看看。
3.过户时一定要亲自到场。看清楚买家是谁,成交价多少,可别让人钻了空子。
4.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别硬扛,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花点小钱,省大麻烦。
说到底,买卖房子这么大的事,可千万别马虎。多长个心眼,别让自己吃亏。
给大家留两个问题:
1.如果你是潘先生,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是选择和解,还是坚持维权到底?
2.你觉得房产中介行业还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规范管理?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往期回顾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