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聚餐后猝死!同桌者9人被告,法院判了

健康   2024-09-14 23:31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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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聚餐后猝死!同桌者9人被告,法院判了


一场普通的聚餐饮酒,竟然闹出人命。喝酒的人死了,同桌的9个人全被告上法庭。这是咋回事?法院又是怎么判的?


1.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的一天,吴甲和张甲中午就开始喝酒,一直喝到下午4点多。


晚上,程某请吴甲吃饭,让他叫上朋友。


吴甲就带上了张甲和唐某。


程某那边叫了张乙和表亲黎某(餐馆老板娘)。


黎某又叫来了吴乙、马某和张丙。


黎某的女儿谢某也在场,但没喝酒。


饭局上,张甲给每人倒了一杯酒。程某和谢某没喝就走了。吴乙喝了半杯也走了。张乙坐了10多分钟就离开了。马某和张丙各喝了一杯也走了。剩下张甲、吴甲、黎某和唐某继续喝。



后来,张甲自己去卫生间。过了好久没回来,其他三人去找他,发现他躺在卫生间门口,鼻子和耳朵流血。叫救护车来了,但是没救过来,张甲死了。


法医鉴定说,张甲是因为喝醉了摔倒,导致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而死亡的。


张甲的家人把同桌吃饭的9个人都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


2.

法律分析


这个案子的焦点是:谁该为张甲的死亡负责?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在这个案子中,没有证据表明有人故意伤害张甲。那么,我们就要看看有没有人因为过失导致张甲死亡。


张甲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他明知过量饮酒的危害,却还是大量饮酒,这是重大过失。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吴甲作为张甲的朋友,明知张甲中午已经喝过酒,晚上还邀请他继续喝,没有尽到提醒和照顾的义务,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再次,作为餐馆老板,黎某有保障客人安全的义务。她没有及时制止过量饮酒,也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唐某作为同桌饮酒者,虽然没有特殊的义务,但在发现张甲出事后,也有合理注意和帮助的义务。


至于其他6个人,他们在事故发生前就已经离开了,对张甲的死亡既不可预见,也无法避免,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吴甲承担6%的赔偿责任,黎某和餐馆承担4%的赔偿责任,唐某承担2%的赔偿责任。其他人不承担责任。


3.

案件启示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


1.适度饮酒,注意安全。喝酒虽然能增进感情,但过量饮酒真的很危险。大家聚会时要互相提醒,控制酒量。


2.及时救助,不要见死不救。如果发现同伴喝多了或者受伤了,一定要及时救助,不要抱着“睡一觉就好了”的心态。


3.餐馆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作为餐馆经营者,要注意提醒顾客适度饮酒,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4.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不会因为你是“无心之失”就完全免除你的责任。即使是朋友聚会,也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个案子还让我们思考:在朋友聚会时,如何在增进感情和保障安全之间找到平衡?作为朋友,我们应该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制止同伴继续饮酒?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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