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简称“《指引》”)及该《指引》的解读。
对此,已经在前一篇文章《中国SEP反垄断指引出台,几家欢喜几家愁》做了初步的个人分析。总体感觉是对专利权人及专利联营实体并不有利,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未来相关的许可在中国该如何推进,影响到底有多大的问题。
对于这一新规出台的背景,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汽车知识产权”今天推送的“《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解读及对汽车行业的影响分析”一文中,已经有了非常清晰的记录,并对汽车行业的影响进行了总结。
实际上,这个新规出台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其实就是汽车行业的SEP专利许可问题。目前,除了中国外,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汽车SEP专利许可工作已经告一段落。
Avanci在中国的许可进展一直不理想,尤其是在今年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Avanci发出垄断风险的提醒敦促公告之后,也就是意味着启动了首个国家层面的“三书一函”制度,按照“提醒敦促→书面上报反馈→落实不到位→继续整改→再到约谈、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来逐步审查。
目前,尚不清楚已经进行到哪一个步骤了,但是外界一直似乎都在等待这一调查结果。
因此不知道此次出台SEP反垄断指引,是否会加快这一进程。
但是,汽车行业的SEP许可首先要遵守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已成必然。
然而其中的一些条款,似乎又与Avanci现有的规则存在矛盾。
例如,在善意谈判标准中有如下规定: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等经营者不得拒绝任何愿意获得许可的标准实施方,否则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
总体来看,这个新规的影响还会持续发酵。
唯一有些不足的地方就在于,作为一个行政性的文件,整个新规中对于善意谈判的描述过多了,这更像是民事上在法庭处理责权的方式。实际上,行政上对于SEP反垄断的重点应该是垄断行为是否存在。现在的情况有可能在垄断行为和善意谈判之间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