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利局半年7起案例,看“说明书公开不充分A26.3”无效成功率攀升的背后

科技   2024-11-24 23:59   北京  
作者:黄莺



一周前,对锂电池隔膜领域中恩捷股份挑战金力新能源的一件专利进行了报道《因专利撰写的两个字,9900万索赔打水漂》,结果因为该专利存在某种关键成份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合议组认定无法实施该说明书的方案,以专利法第26条3款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为由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实际上,在锂电池领域内,这并非个案。

更早的就是去年宁德时代两件专利,在中创新航两次挑战未果的情况下,第三次挑战,最终以公开不充分而被无效掉了,对此曾进行过深入分析《深度 | 中国专利的十字路口》。此后,中创新航也有一件专利ZL202310702058.X,在宁德时代的挑战下,在今年4月被认定公开不充分而宣告专利权无效。

对于这一情况,我们又组织人员对近半年中国专利局做出无效决定的部分案例进行了梳理,发现包括开篇在内的有七件专利,被合议组以公开不充分而宣告无效。

总体来看,这七件专利中,来自中国本土的专利权人超过了一半,涉及的领域包括了锂电、药品、材料、制造技术和水处理等,其中发明5件,实用新型2件。而且有近一半的专利是一家企业同时存在多件专利被挑战,而仅有这一件专利是以A26.3为由被无无效掉的,其余的都是以创造性A22.3为由无效掉的。

由于上述还只是不完全统计,因此预测今年实际因该条款被宣告无效的数量可能还要更高。

然而,在去年,我们专门对中国专利局对外公开的5.2万件无效决定数据进行了整理和检索。(注:数据截至2021年9月。根据2022年报告显示,中国专利局累计受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8.2万件,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累计结案7.7万件,差值除了近两年数据缺失外,还有可能是一部分无效撤回或官方并未对外公开

在检索样本的5.2万件无效决定中,初步检索到只有65个无效决定是以A26.3作为驳回条款且导致专利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占比约为0.125%,也就是千分之一的概率

此外,如果考虑到实用新型专利不经过实质审查,所以在A26.3的认定上与发明专利有着本质区别。因此,除去实用新型专利后,在过去几十年间,筛选出来的发明专利以A26.3驳回的大概只有20个,概率进一步降到了0.04%也就是每2500个无效决定中才会有一个发明专利因为公开不充分而被驳回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中国专利无效决定数量每年都保持在7500多件(这个数据包括发明、新型和外观三类专利)的水平,也就相当于中国专利局平均一年内大概只做出3个因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无效决定
如果再具体到发明专利,按照近三年每年发明专利结案数量在1400-1700件,也就是不超过2000件的情况来看,从概率上来看,也就是每年最多只有1个发明专利的无效决定会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而被驳回
如果我们之前估算的这一数据能够接近事实的话,那么再结合今年专利局已经做出A26.3的无效案例来看,数量已经大大超过了以往的均值。
这是否意味着专利局在说明书是否公开认定上的操作标准更趋于严格了,是否也是一直备受关注的参数专利问题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这一点确实值得关注。
如果对专利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没有一个连续的,可预期的执行标准,那么就会出现“以前可以,现在不行,未来怎样”的担忧,而趋于更严的审查标准是否会进一步扼制创新,值得思考。
如果专利局一直在模糊中运行这一规则,就会有更多的无效请求理由会聚焦在公开不充分上。对于这一点的利弊,其实已经在深度 | 中国专利的十字路口》这篇内容中讲的很透了。目前来看,中国专利局至少从表现出来的数量上,还是采取了较为激进的方式来对待这一问题。
至于背后的原因,是否与近两年所谓的“参数专利”所导致的,对此应当进行深入的反思。
包括到底是谁在国内兜售参数专利“焦虑论”,又是谁在破坏参数专利根基,利用“编参数”来搞定专利并进行市场竞争。到底参数专利的边界和标准在哪里,说明书公开到什么程度才能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创新者的利益,做到真正保护创新。
这些都应该是通过行政或司法等途径,及时向社会澄清的地方。
否则让创新者在一个处处都是限制,获得权利后,还得提心吊胆专利可能随时会被无效掉,那么又有谁还会真正投入创新,相信专利制度并公开发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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