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征
对于昨天的文章《因专利撰写的两个字,9900万索赔打水漂》,引发了一些讨论,很多人都在寻找原因,类似事件背后到底是代理人的问题,还是发明人的问题,抑或是政府主管部门的问题。
今天就继续来聊一聊这个话题,中国专利如果有问题,到底应该由谁来“背锅”。
在开始前,可以先做一个第一感官的单选调查。当然,很多人可能会对“草菅”这个词觉得不妥,但是现状如此,哪怕夸大一些,能够触动一些变革,也是好的。
如果一直跟着我们文章的读者,一定还记得,在恩捷股份和金力股份两家锂电隔膜企业之间的相互起诉案中,两家对对方的索赔金额都过亿了。
恩捷股份起诉金力股份并索赔2.8个亿,金力股份反诉恩捷股份1.49亿。
结果怎么样呢?
最直接的结果是,金力撤回了科创板IPO申请。
而隐藏在背后的问题则是,两家中国公司的专利质量实在值得担忧。
恩捷股份用三件自主专利起诉金力股份,ZL201810751698.9(2次挑战),索赔3000万;ZL201920914445.9(2次挑战),索赔2000万;ZL201921292978.4(1次挑战),索赔2000万。总计索赔7000万,结果三件专利全部无效。
金力股份起诉恩捷股份的两件自主专利,ZL201810969215.2(1次挑战)、ZL201810859589.9(3次挑战),分别索赔5000万和9900万。也全部被无效掉了。
目前双方之间的纠纷只剩下恩捷股份从日本帝人“租借”而来合计索赔2.1亿元的两件专利,经受住了专利局的无效挑战。
其中ZL201380061102.8已经被发起四次无效挑战,在2024年10月10日做出的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另一件ZL201810710744.0的专利也是被发起四次无效挑战,在2024年4月9日做出的无效决定中,维持有效。而且针对两件专利的无效挑战,还在继续中。
这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为何中国企业自己申请的专利如此不堪一击,两家企业五件专利最多的用了三次挑战也都无效掉了,大部分1到2次挑战就能导致专利无效。但是来自日本的企业已经四次挑战了,依然是很坚挺的维持有效。
这里必须要承认中国在平均专利质量上,即使和日本相比可能还有差距,更别提欧美了。但是这种差距并不意味着中国的代理和审查水平不行,恰恰相反,只要给它足够空间,一定会比西方国家强,但前提是要先活下来。所以,温饱和工作量才是更现实的问题。
实际上,在恩捷股份和金力股份这场专利打斗中,暴露的不仅仅是金力股份“市售”限定导致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在之前的一篇分析恩捷股份的一件索赔三千万的专利同样也存在类似的低级错误进行了分析《一件“并不完美”的专利是如何索赔3000万的》,专利局同样以专利法第26.4款驳回的,因为存在一个最简单的逻辑“组分达不到100%的含量,那么其它物质到底是什么?”。
从这些鲜活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中国的专利质量到底已经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令人担忧的程度。这两家还是所属行业的龙头企业,都是这个样子,可想而知,更多的中国中小创新企业的专利质量会是怎样。
那么,这都是专利代理机构的问题么?
不可避免的是有一部分,但不是主要的。我更认为是整个中国专利制度的环境出了根本性的问题,就像很多人代理人愤愤不平,拿着500块的工钱,想干出50000块的效果?
想啥呢?
因此,中国专利从创新源头到专利代理再到专利局这一段,质量严重低下的根本原因,恐怕这个“锅”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要背的。
专利代理行业一片狼藉,陷入价格恶性竞争,导致中国专利整体质量低下,中国创新者的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主管机构难辞其咎。注意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是专利局、审协、复审委等实干部门。
如果一个创新型国家在前端没有高质量的专利供给,专利被”草菅“了,那么必然会引发后端的低质量诉讼、恶意诉讼和司法审判资源的浪费。
而对于中国专利价值低、无法兑现,中小创新实体受到排挤,无法实现创新激励的良性循环等,这个后端的“草菅”专利,司法审判可以说也难辞其咎。
实际上,后端的负面影响可能还要大于前端的负面影响。
这就是中国专利的现实。
然而,比“草菅专利”更严重的,应该引发更多思考的,是谁在用专利制度在“草菅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