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征
上周五,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的一封《关于停止违反保密协议及侵犯某公司商业秘密行为的律师函》在网络传播开来。来源是西电捷通公司的官方微信“西电捷通网安观察”在11月15日发布的《沪方达律师事务所严正警告,公开司法判决是违约、犯罪行为》。
西电捷通表示,2024年11月7日,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致函。西电捷通表示公开该律师函的目的旨在告知利益相关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本着公开、透明、诚信原则,西电捷通向相关利益方披露因沪方达律师事务所严正警告而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
实际上,这也是苹果在用其亲身经历在向更多的不愿意缴专利费的大企业做出示范,这将会使得更多的大企业也效仿苹果的做法,而对中小创新实体采取更严厉的“反向劫持的手段。
所以这才是全球都会一致认为的,为何苹果公司对于创新的危害会更大的原因。
如果不好理解这一道理,可以简单拿苹果和高通做个对比,试问这两家美国公司哪个对中国本土产业和创新的影响更大。
可能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高通,因为高通不仅垄断芯片赚取高利润,而且还收取高昂的专利费,这导致中国企业每年要向高通支付数十亿美元的专利费。
然而,在这个事实中,高通到底对中国本土创新有没有危害?
可能很多人认为有,因为高通的专利阻碍了创新。然而现实中,可以看看中国手机企业自己尝试做芯片的有多少企业,从华为、到OPPO,再到小米,都试图打造自己的芯片,其最大的驱动力就是形成与高通谈判的筹码。从这个角度来看,反倒是高通模式进一步刺激了中国企业开展自研芯片。
退一步讲,即使中国有更多的企业要给高通支付高昂的专利费,但是总会有一个限度,高通每年40-60亿美元的总许可营收中,中国企业可能占了一多半。但是影响似乎也只是这二三十亿美元就到头了,这是可度量的。
然而反观苹果,苹果并不收取专利费,看似“人畜无害”,但是仅凭“反向劫持”这一招,就把中国创新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其影响可能要远比高通从中国企业收来的二三十亿美元专利费要大。
也就是说,苹果现象的存在,以及更多大企业模仿苹果的做法,或将直接导致中国创新的降速。
而谁最希望中国创新能慢一点,最好永远是原地踏步。
显然是美国中的反华一派。
美国科技智库ITIF在去年曾经发布过一份报告,《加速美国,减缓中国,还是两者兼而有之?21世纪的关键战略问题》。
其中就提到了扼制中国发展的“十八条”方案,其中就包括为中国创新和生产体系“撒沙子”的“减缓中国(Slow Down China)”的方案。
显然,“反向劫持”中国的创新者,实际上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为中国创新“撒沙子”降速的方案。
这也是为何苹果公司对中国创新的影响,要远大于高通的原因。
明白这个道理之后,再回到苹果以律师函的形式警告西电捷通公开判决书的做法是违法、犯罪行为,并要求1天之内做出删除、修改的动作,否则将会采取进一步措施。
其真实原因真的就只有提到的所谓的保密问题?
恐怕并不简单。
除了所争议的保密问题,至少苹果通过抓住这一契机,又可以合理合法的增加法律程序了。因为在此类案件中,苹果最不怕的就是程序越多越好,哪怕是支付不菲的律师费,也符合其根本利益。
这正如苹果这些年来在中国支付给律师的费用,可能都要远远大于很多创新者向苹果索赔或是许可的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