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湖北批复原文

民生   2024-09-17 20:30   湖北  

省发改委关于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交投孝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项目的请示》(鄂交投孝西发〔20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鄂工咨四部〔2024394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反馈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支撑武汉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优化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孝感中部地区对外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项目代码:2303-420900-04-01-733574)。

项目投资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产生,具体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照96%1%1%1%1%的出资比例依法组建湖北交投孝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该项目全部设施无偿移交有关政府部门。

二、项目路线主线起于孝南区毛陈镇以南,接孝高速公路,并设置支线连接京港澳高速公路,经孝南区、云梦县、应城市,止于应城市三合镇以西,接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

三、该项目路线全长约56.1公里(其中主线长约50.3公里,支线长约5.8公里),设毛陈枢纽互通连接线约1.8公里、云梦南互通连接线约6.2公里、应城东互通连接线约6.6公里。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0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4.0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毛陈枢纽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7.0米的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云梦南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应城东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全线设置毛陈枢纽互通、孝感南互通、孝感西枢纽互通、沙河互通、云梦南互通、应城东互通、应城北枢纽互通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5.87亿元,其中资本金27.1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湖北交投孝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筹;其余部分由项目法人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关于项目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依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五、请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保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做好相关招标工作。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是: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000020240001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规定法规和本核准文件,抓紧衔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落实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在工程建设和运营阶段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将安全生产、消防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826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建设项目: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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