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万!离婚就变天价债务?这婚离得值吗?公婆的“好心资助”竟成了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今天就带你走进这场离奇的离婚大战!
01 案例回顾
声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旨在保护个人隐私。
时间回到2017年,那是一个春天,李梅(化名)和张强(化名)在上海相遇,相爱,结婚。你懂的,大城市嘛,处处都要花钱,小两口刚工作,兜比脸干净
。
还好,张强的父母,也就是老张夫妇俩,出手大方,又是买房又是买车,还时不时补贴家用,简直是神仙公婆!
“妈,这钱我们以后会还的
。”李梅当时还挺感动。
“傻孩子,说什么呢!都是一家人!”婆婆笑得一脸慈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李梅和张强的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可谁知道,好景不长,两人性格不合的矛盾逐渐显现。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比电视剧还精彩。
五年后,李梅终于忍无可忍:“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
!”
张强也没多挽留,毕竟这日子过得也够呛。
可就在这时,老张夫妇俩带着一张900万的借条出现了
!
“什么?!900万?!”李梅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我从来没见过这借条啊!”
老张一脸严肃:“这钱是我们借给你们小两口的,现在要离婚了,当然得还!”
李梅懵了,这哪是借钱,分明是资助啊
!平时老两口嘘寒问暖,各种转账,说是给小两口改善生活,从来没提过“借”字啊!
李梅拿出微信聊天记录,里面清清楚楚地记录着老两口说的话:“给你生孩子辛苦了,这钱你留着自己花!”、“减肥成功就奖励50万!”这像是借钱吗?这分明是长辈的关爱
!
可老张却说,这些聊天记录不能证明是赠与,白纸黑字的借条才是证据!
这婚,离得比电视剧还狗血!
02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
。
本案的关键在于,老张夫妇提供的资金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
法院认为,虽然老张夫妇确实提供了资金,但缺乏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明确的借款合意。李梅从未在借条上签字,也从未认可过这些借款
。老两口平时的言行也更倾向于赠与而非借款
。因此,这900万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最终判决,李梅无需承担这900万的债务
!
03 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亲情归亲情,金钱归金钱,再亲密的关系也要在金钱方面保持清晰的界限。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才能避免日后的纠纷。
你觉得呢?这900万,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