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魔都,纸醉金迷,多少痴男怨女在这里上演着爱恨情仇。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座城市,一个关于出轨、家暴、小三,和巨额财产转移的狗血故事。你以为是电视剧?不,现实往往比电视剧更狗血!
01 案例回顾
声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旨在保护当事人隐私。
故事的主人公叫李强和王丽,2005年结婚,女儿甜甜现在上初中。本来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可谁知道,2018年,李强在一次公司团建中认识了年轻貌美的业务员小雅
,从此,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老李,你最近魂不守舍的,是不是有啥心事啊?”王丽察觉到了丈夫的异样。
“哪有啊,最近工作压力大嘛。”李强敷衍道。
实际上,李强和小雅的“地下情”正打得火热
。微信嘘寒问暖,礼物送不停,情人节、520、七夕,一个都没落下。
“宝贝,我想你。”李强在微信上对小雅说。
“我也想你,老公。”小雅娇滴滴地回复。
2019年,李强变本加厉,竟然把小雅带回了家,还美其名曰“远房亲戚”
。王丽虽然有所怀疑,但一直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
直到有一天,王丽在整理衣柜时,发现了李强和小雅的亲密合照,以及大量的转账记录
。30多万!王丽感觉天都塌下来了。
“李强!你居然背着我养小三!你对得起我和孩子吗?!”王丽怒吼道。
“丽丽,你听我解释……”李强还想狡辩。
“解释?还有什么好解释的!离婚!”王丽心如死灰。
更让王丽崩溃的是,李强完全无视王丽的存在,频繁的将小雅带回家中,甚至还伙同小雅对她进行家暴
!有一次,王丽和小雅发生争执,李强竟然帮着小雅一起打她!
“你还是不是人!你还是不是甜甜的爸爸!”王丽绝望地哭喊。
王丽一纸诉状将李强和小雅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小雅返还30多万元的财产。
02 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重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本案中李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还侵犯了王丽的财产权
。他赠与小雅的30多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王丽同意,擅自处分
,属于无效行为。小三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同居
,也违反了社会公德,应该返还非法所得。
法院最终判决李强和王丽离婚,小雅返还王丽2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
03 案件看法
这个案件,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出轨和家暴,都是对婚姻的致命打击。小三插足,更是火上浇油。
希望这个案例能给那些蠢蠢欲动的人敲响警钟,不要为了所谓的“爱情”而迷失自我
,最终害人害己。
你认为小雅应该返还全部财产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