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原本普通的绞肉馅服务,竟演变成65万元的高额索赔官司。肉店老板王喜奎在帮顾客刘进鹏绞肉时,不慎将三根手指卷入机器。
这起意外不仅让王喜奎失去了工作能力,还牵扯出了一场复杂的法律纠纷。最终,法院的判决让双方都始料未及。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刘进鹏是昆山市一家颇受欢迎的餐馆老板。他的店以美味实惠著称,用料讲究,因此生意兴隆。多年来,刘进鹏一直从王喜奎的肉店采购猪肉,两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这天,刘进鹏的餐馆推出了一道新菜品——红烧狮子头,意外走红。为满足顾客需求,他决定将一个月前购买的300斤冷冻猪肉全部制成肉馅
。
"王老板,能帮我把这些肉都绞成馅吗?"刘进鹏骑着三轮车,将猪肉拉到王喜奎的店里。
王喜奎爽快地答应了:"没问题,老主顾了,应该的
!"
在绞肉过程中,王喜奎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他的三根手指不慎被绞肉机卷入,当场血肉模糊
。刘进鹏立即将王喜奎送往医院,但医生无法挽回他的三根手指。
经鉴定,王喜奎被评定为8级伤残。这对以卖肉为生的他而言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
"刘老板,这次意外是因为帮你绞肉造成的,你得负责啊
。"王喜奎提出索赔要求。
刘进鹏却不以为然:"我只是个顾客,又不是我操作的机器
,怎么能怪我呢?"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对簿公堂。王喜奎一纸诉状将刘进鹏告上法庭,索赔65万余元
。
02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民法典》第1192条关于劳务关系中受害方责任的规定,以及第1173条关于受害人过错的规定。
虽然刘进鹏和王喜奎之间并非标准雇佣关系,但王喜奎为刘进鹏提供的绞肉服务可视为一种"帮工"
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喜奎作为专业的肉店老板,理应熟悉绞肉机的操作风险
。在处理大量冷冻肉时未能保持足够警惕,导致自身受伤,存在一定过失
。
另一方面,刘进鹏带来大量冷冻肉要求绞馅,却未提醒王喜奎注意安全,也负有一定责任。 况且,这批肉是一个月前购买的
,已经完成交易,再次要求免费服务时就不能完全置身事外。
法院最终判决刘进鹏承担30%的赔偿责任,需向王喜奎支付19万余元
。
03 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揭示了日常经营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商家在提供额外服务时需谨慎,而顾客也应意识到自己的要求可能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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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案例纯属虚构,只为普法所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