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儿子生日当天奔波回家,想给父亲一个惊喜,却不想疲劳驾驶酿成大祸,撞人后逃逸,最终发现死者竟是自己的父亲!这究竟是命运的捉弄,还是人性的考验?
01 案例回顾
声明: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2024年2月18日,对老李一家来说,本该是喜气洋洋的一天,因为这天是老李的66岁生日。
儿子李明一大早就打电话说要回家给老爸庆生
,老李嘴上说着“瞎折腾啥,回来一趟油钱都够买个大蛋糕了”,心里却乐开了花。
老李媳妇王梅更是忙前忙后,准备了一大桌子好菜,就等着儿子回来。老李也被几个老伙计拉出去“小酌”了几杯,说是提前给他暖暖寿。
晚上七点多,李明开着小货车往家赶。为了早点回家,他下午特意多拉了两趟货,两天没怎么合眼
,这会儿早就疲惫不堪了。
“唉,这破路灯也不亮,晃得人眼花。”李明揉了揉眼睛,感觉眼皮子越来越沉。
突然,对面一个黑影闪过,李明猛地踩下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砰”的一声巨响,李明感觉撞到了什么东西
,巨大的冲击力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撞人了!”李明心里咯噔一下,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他哆哆嗦嗦地打开车门,借着微弱的路灯,看到一个身影倒在血泊中
,痛苦地呻吟着。
“我……我……”李明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四周,没有其他车辆,也没有行人。
“怎么办?怎么办?”恐惧和慌乱占据了他的大脑,他竟然做出了一个让他后悔终生的决定——逃
!
李明跌跌撞撞地跑回车上,发动引擎,一脚油门逃离了现场。
而倒在血泊中的,正是他的父亲老李。老李骑着摩托车回家,路上想着儿子就要回来了,心里美滋滋的,哪成想飞来横祸,生日变成了忌日。
02 案例分析
李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此外,李明肇事逃逸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案中,李明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肇事逃逸更是加重了他的罪行。虽然最终取得了家人的谅解
,但这并不能完全免除他的刑事责任。
李明最终投案自首,得知自己撞死的是父亲后,悔恨交加。
法院考虑到李明有自首情节,且取得了家属谅解,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并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03 案件看法
这场悲剧令人扼腕叹息,它警示我们,安全驾驶,切勿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同时,事故发生后,应当积极承担责任,而不是选择逃避,否则只会让悲剧更加无法挽回。
您认为,如果李明没有逃逸,及时救助老李,结果会怎样?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