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公斤洋葱,一场暴雨,一次拒收,最终竟演变成近六万的赔偿!货车司机老齐这趟南京之行,赔了夫人又折兵,到底发生了什么?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使用化名。)
2024年春,河南杞县的老赵跟南京一家超市签了合同,采购20吨洋葱,老赵联系了货车司机老齐,谈好运费3200
,让他把洋葱送到南京。
老齐乐呵呵地想着:“这趟虽然钱不多,但来回也就两天,挺划算!”他哪里知道,这趟南京之行会让他如此糟心。
老齐风尘仆仆地把洋葱拉到南京,买家验货时却脸色一变:“不行,这洋葱淋雨了,容易坏,我们不要
!”
老齐急得直跳脚:“大哥,别介啊!我全程盖着雨篷呢,就卸货时车尾一小部分沾了点水,不影响食用,晒晒就好!”
可买家态度坚决,就是不收。老齐赶紧联系老赵,希望他能处理,并支付运费和压车费
。
没想到老赵一听就炸了:“货没送到,按合同,你不仅没运费,还得赔我损失!”说完,电话“啪”地挂断了。
老齐傻眼了,绕着货车团团转,心里那个急啊!这洋葱放久了肯定要坏,损失更大!
思来想去,老齐咬咬牙,给老赵发了最后通牒:“明天中午之前不来处理,我就当你放弃货物
,自行处理了!”
老赵压根没当回事。两天后,他得知老齐把洋葱半价卖了,顿时火冒三丈:“你凭什么卖我的货!赔我5.9万
!”
老齐也来了脾气:“我都通知你了,是你自己放弃的!我只扣掉运费和压车费,剩下的都退给你!”
两人僵持不下,老赵一纸诉状把老齐告上了法庭。
02 案例分析
这案子争议点很明显:老齐有没有保管好货物?老赵有没有及时处理?老齐能不能私自卖货?
根据《民法典》关于运输合同的规定:承运人要安全运输货物。老齐虽然把货送到了,但部分洋葱受潮
,没完全履行义务。不过,他及时通知了老赵,也采取了措施减少损失,尽到了一部分责任。
托运人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给出处理意见
。老赵得知拒收后,没及时指示,也有过错。
但是,《民法典》规定,收货人无故拒收,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而不是私自处理
!老齐自作主张卖了洋葱,违反了规定,而且事后没及时退钱
,错更大!
法院最终判决:老齐赔偿老赵货物损失2万9千多元,驳回其它诉讼请求
。
03 案件看法
这案子提醒我们,合同约定很重要!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依法处理,别冲动!
如果你是老齐,你会怎么做?是等老赵处理,还是自己先卖掉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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