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获赠彩票喜中千万,店主反悔拒给彩票,称“给30万私了”,法院判决亮了!

文摘   2025-01-09 21:29   江苏  

彩票中了千万大奖,店主却要反悔?这钱还能拿到手吗?这案子,真是让人捏一把汗!

01 案例回顾 

声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旨在保护当事人隐私。

时间回到2023年夏天,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家彩票店里发生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老李是这家店的常客,平时没事就喜欢买几注彩票,碰碰运气。

这天,老李像往常一样,在微信上跟店主小王说:“老样子,来几注双色球,机选。”付完钱,小王把彩票照片发了过去,还额外赠送了一张,说:“老哥,加送你一张,沾沾喜气!”

这“沾沾喜气”的彩票,老李也没太在意,毕竟以前也经常收到赠票,从来没中过什么大奖。

可万万没想到,这次的赠票,竟然中了1000万!老李当时就懵了,反复确认了好几遍,确定自己没看错,真的是1000万!

他激动得手都哆嗦了,赶紧给小王打电话:“老王,我中奖了!1000万!就是你送我的那张!”

电话那头的小王先是一愣,然后语气就变了:“啥?1000万?你等等,我看看……”过了一会儿,小王的声音低沉下来:“老李啊,这彩票……你看,还没到你手里呢,这……”

老李一听就急了:“啥意思?这彩票你都送我了,照片都发过来了,怎么还能不算我的呢?”

小王支支吾吾地说:“老李,这1000万可不是小数目啊……要不这样,我给你30万,这事儿就算私了了,你看成不?”

老李一听就火了:“30万?打发叫花子呢?这可是1000万!我凭什么要少拿970万?这彩票就是我的!”

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谁也不肯让步。老李心想,这钱说什么也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他一纸诉状把小王告上了法庭。

02 案例分析 

这案子的关键在于,赠送的彩票,所有权到底归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东西没真正给出去之前,送礼的人可以反悔。但是,小王已经把彩票照片发给了老李,这算不算交付完成呢?

这里就涉及到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在本案中,小王赠送彩票,老李接受了,赠与合同就成立了。虽然彩票原件还在小王手里,但电子照片已经可以证明彩票号码和赠与事实,因此可以认定彩票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老李

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为了避免彩票过期无法兑奖,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最终,小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彩票交给老李。老李也表示理解小王的难处,在法官的协助下老李成功领取了1000万大奖

03 案件看法 

这案子告诉我们,赠与也要讲法律!口头承诺也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反悔。赠与虽然是好意,但也得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你觉得,如果你是小王,你会怎么做呢?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案中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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