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本是天伦之乐,然而有人却用它玩起了“躲猫猫”。为了躲债,她竟然连父母的遗产都不要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01 案例回顾
(声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旨在普法,保护当事人隐私)
故事的主人公叫小丽,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却藏着精明的算计。几年前,她向朋友老王借了50万
,说是要投资一个美容项目,保证稳赚不赔。
老王看她信誓旦旦的样子,加上又是多年的朋友,二话不说就把钱借给了她。
谁知,项目却血本无归
。老王多次催债,小丽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一会儿说资金周转不开,一会儿说项目还在进行中。老王起初还相信她,后来发现她根本就是在忽悠自己。
“小丽,你到底什么时候还钱?我这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老王语气强硬起来。
“哎呀老王,你别急嘛!我这不是正在想办法吗?等我资金回笼了,立马就还你
!”小丽依然笑呵呵地敷衍着。
时间一天天过去,小丽的“办法”却始终没想出来。老王忍无可忍,将她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小丽归还欠款及利息,但她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转眼几年过去了,小丽的父母突然去世,留下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
。老王心想,这下小丽总该有钱还了吧?他再次找到小丽,希望她能尽快履行法院判决。
没想到,小丽却轻描淡写地说:“我放弃继承房产了,我现在身无分文,你让我拿什么还
?”
老王顿时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小丽为了躲债,竟然连父母的遗产都不要了!这也太无耻了吧!
“小丽,你这样做也太过分了吧!你父母留下的房子,你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老王气愤地质问。
“我放弃继承是我的权利
,法律又没规定我必须继承!”小丽理直气壮地反驳。
老王气得浑身发抖,他再次将小丽告上了法庭。
02 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放弃继承的权利。但同时,《民法典》也规定,继承人不得以放弃继承为由规避债务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会导致其无法履行法定义务,则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在本案中,小丽明知自己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却故意放弃继承遗产,其行为已构成规避执行判决、裁定罪
。
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院最终判决小丽放弃继承无效,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
03 案件看法
小丽为了躲债,竟然连父母的遗产都不要了,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法律,也违背了道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法律意识,切勿以身试法。
对于小丽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你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