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位当事人是一宗申请撤销劳动仲裁案的被申请人,这次专门前来,就是为了当面见一见案件的承办法官,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万某曾是珠海市某达公司的员工,今年1月,万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遂向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某达公司应向万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5万余元。某达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珠海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
5月7日,珠海中院依据某达公司提交的申请书正式立案。考虑到本案为劳动争议案件,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进行“简案快审”,艾欣欣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摸底“把脉”,三日后跟案书记员黄瑞绮向当事人送达了案件审理通知书,在通知双方尽快提交书面材料后,依法对案件进行了书面审理。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该仲裁裁决不符合撤销的法定理由,遂于5月27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某达公司关于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申请,并于当日完成文书签发、电子送达流程。
在立案大厅,万某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回忆起当时等待期间的焦虑和着急,如果长期拖下去,他将陷于诉讼纠纷中难以脱身,但仅用了二十天就拿到了生效文书,这让他非常感动,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
事后,艾欣欣法官感慨地说,“没想到第一次见本案当事人是收锦旗,这是一份肯定也是一份激励,速裁案件大多数是书面审理,当事人不用跑法院就能解纷化忧,这不就是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生动解读吗?”
来源:立案庭
点“在看”鼓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