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劳动者与公司签订了《工伤事故了结协议》,但在工伤认定结果作出后,劳动者发现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能否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补足工伤赔偿?
本案中,某公司虽与曾某就工伤事宜签订了《工伤事故了结协议》,但因协商事宜系在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作出之前,约定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赔偿金额,故仲裁委认定该协议对曾某而言显失公平,某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在合理的范围内向曾某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并无不当,法院遂驳回某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珠海中院法官 李莉
来源:立案庭
点“在看”鼓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