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司法拘留!

学术   2024-11-05 18:07   广东  

“由于被执行人邱某长期逃避、拖延执行,现拟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近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邱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邱某是一宗执行标的为8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此前,因邱某拖欠货款,瑞某公司将邱某诉至金湾法院。双方先后达成调解协议和执行和解,但邱某均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瑞某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针对邱某屡屡出尔反尔逃避执行的行为,金湾法院将邱某传唤到法院。执行法官向邱某宣读预拘留通知书,敦促其积极履行,否则将立即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而邱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办案人员随即将邱某送往拘留所。


“再给我十分钟!”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邱某开始打电话筹款。直到警车开到拘留所门口,邱某称再多给十分钟就能筹够钱。最终在拘留所门口,邱某将全部欠款转至瑞某公司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表示:“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后达成的协议,本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保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双赢’良策。被执行人如果企图利用执行和解逃避、拖延执行,必将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对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罚款;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金湾法院




员工未按公司制度请假,算旷工吗?


南方+|推动民商事规则衔接,珠海中院与澳门大学签署合作协议


人民法院报:珠海斗门法院——乡贤调解纠纷 助推基层治理

点“在看”鼓励一下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政务公开 便民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