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宠物狗是个人自由,但管理好自家宠物不伤害他人人身安全或损害他人财物,则是宠物饲养人的义务。那么,自家宠物将他人宠物咬伤致死,主人是否需要赔偿?
某日,陈某与其家属带着宠物犬在某宠物店内一片隔间区域内活动,该区域与宠物店的其他区域有围栏间隔,陈某宠物犬被放置在两道围栏之间。而后,陈某妻女陆续打开两道围栏,宠物犬通过围栏并跟随陈某女儿跑到宠物店其他活动区域,后在购物区域遇到李某宠物犬并将其颈部咬伤。事故发生后,宠物店工作人员随同双方一起将李某宠物犬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宠物犬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李某遂将陈某起诉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要求陈某赔偿相应损失。
珠海中院法官 马艳
法官在此提醒,饲养人或管理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禁止饲养禁养名录中的烈性犬和大型犬,不能在禁止遛犬区域遛犬,并自觉承担好管理、看护责任,防止它们伤害到其他人或动物,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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