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双肩挑是什么?
“双肩挑”人员一般是领导班子成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校医院要求相对较松),实行双重考核,而且要符合条件,即岗位确实需要专业技术背景、管理人员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确实完成合同规定的技术岗位任务等条件。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后,事业单位原则不设“双肩挑”岗位,特殊需要从严控制。
关“双肩挑”人员管理与聘用问题
单位三定方案之后,对新进入领导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再审批聘用“双肩挑”人员,特殊需要从严控制。
新聘任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他领导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依据本单位同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参与竞聘,确定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对已经在管理专技两类岗位同时任职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以及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予以聘任。不承担具体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双肩挑”。
“双肩挑”人员因年龄等原因退出领导岗位,不再符合“双肩挑”任职条件的,可由本人选择聘任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
‘双肩挑’占用管理岗还是专技岗职数?
这个问题小编查询发现,不同地区的规定是不同的,比如湖北省规定是优先占用专技岗职数的(部分单位也可自己选择主岗位),湖南省是直接占用管理岗职数的。这个占用管理岗职数对单位其他专技岗是好事,这样可以空出来一个高级职称指标,这个方面湖南省还是蛮大气的!
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