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裁判文书看医药行业腐败的内幕

文摘   社会   2023-09-07 16:23   上海  
医药行业存在严重的腐败这几乎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潜规则”,国家对打击医药行业腐败也是不遗余力。但是打掉一批又冒出一批,医院书记院长前腐后继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医药行业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样的?在国家高压政策下,腐败分子们又采取了哪些规避打击的对策?带着这些问题,我检索了裁判文书网与医药行业腐败相关的判例。作为一名律师,也希望通过发现医药腐败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来为监管部门打击腐败行为提供一些政策建议,如果能因此而将法治化监管往前推动一点点,善莫大焉!
我通过威科先行以“医院+院长+受贿+刑事”为条件检索,得到4146个结果。当然,这并不是全部的医疗腐败案件,因为还有书记、主任、采购部门负责人、医药监管机构的腐败行为。

一、关键岗位受贿案例

案件1:唐某受贿罪、洗钱罪案

2011年至2022年,唐某曾担任海城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海城市卫生(健)局副局长,期间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董某投资建设海城市宁心医院为精神病专科医院,并为该医院在医疗纠纷化解、定点评残、农合报销、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谋取利益,向该医院院长董某索要海城市宁心医院30%的干股。同时,唐某以孩子出国留学、妻子买商铺、去北京治病等为借口累计向董某索要人民币459.73万元,民营医院院长俨然成了唐某的摇钱树。

唐某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也有一定的“合规受贿”意识。由于向董某索要的钱款中多为银行账户转账,为掩盖上述钱款性质,唐某将受贿行为虚构为双方借贷经济往来,唐某先后于2018121日使用其妻葛某账户汇款董某账户人民币30万元,于2020527日使用上述账户汇款至董某账户人民币20万元,上述钱款由董某现金取出后返还唐某;于2022620日使用上述账户汇款至董某账户人民币70万元,于2022626日使用上述账户汇款至董某账户人民币50万元。

律师点评:从本案件可以看出民营医院的审批环节存在诸多猫腻,同时民营医院也是真赚钱,唐某10年间就向该院院长索贿460万余元。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董某在给唐某行贿后想必会变本加厉地从患者身上赚回来。

案件2:鲁某某受贿罪案

20203月,临夏州人民医院开始筹建体检中心,85日,经临夏州人民医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临夏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筹备建设领导小组,鲁某某为该小组成员,具体负责体检中心设备论证、采购等日常工作。同时,会议决定将体检中心设备购置及装修项目进行打包招标。

20198月至202111月,鲁某某在担任临夏州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管理科副主任,在临夏州人民医院购置体检中心所需设备项目中,承诺为医疗设备供销商谋取利益,以借钱为名多次向5人索要好处费共计184万元。大多数时候,行贿方都是直接转账至鲁某某尾号为5123的个人银行卡。但是鲁某某收了钱办不成事,在鲁某某涉及的案件中其承诺帮忙,主动索贿,但最终项目方都未采购鲁某某推荐的设备。比如下面这一个。

20198月,甘肃稳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李某经他人介绍与鲁某某认识,李某要求鲁某某在设备采购中提供帮助,鲁某某先后10次编造各种理由以借款为名向李某某索要好处费共计103万元。此后,鲁某某在其负责的设备采购项目中,推荐采购李某代理的GE品牌CT机。但是鲁某某拿了钱没办成事,临夏州人民医院最终采购了兰州某公司的设备。李某得知临夏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未采购其代理的医疗设备后,要求鲁某某退款,但直至案发都没退。

律师点评:从判例来看,鲁某某并不具有医疗设备采购的拍板权,只是有职务便利可以向采购方推荐优先采购某款设备。尽管只有小小的权力,但鲁某某却将它用到极致,给医药设备代理人各种承诺,还厚颜无耻地索贿。受贿时一点反侦察能力都没有,直接让对方转账至自己个人银行卡。收了钱后,事又没办成;事办不成,钱还不退。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案例3:抚州市第某医院麻醉科单位受贿罪、苗某受贿罪

苗某利用其担任抚州市某医院麻醉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双腔支气管插管、一次性麻醉呼吸路管等医用耗材,琥珀酰明胶注射液等药品的使用和医疗设备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经销商崔某、谢某、陈某、方某送的回扣款共计214.78万元。

单位抚州市某医院麻醉科系抚州市某医院的内设机构,苗某于200312月至20201月任麻醉科主任,系麻醉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14年至20201月,苗某任麻醉科主任期间,麻醉科在使用经销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和药品中,苗某代表麻醉科或委托麻醉科副主任陈某2先后多次收受经销商方某、谢某、陈某等给予的医用耗材和药品科室回扣款共计455.22万元,为经销商谋取利益。所收受回扣款由苗某根据医用耗材、药品使用量或平均发放的方式发给麻醉科医师。

律师点评:我们一般认为收受贿赂的都是医院院长、书记、科室主任,普通医生因为权力小不会成为受贿的对象。本案中麻醉科医生虽然未直接受贿,但科室所收的贿赂他们都分到了一杯羹,他们分到多少钱直接与他们在医疗活动中使用多少药品耗材挂钩。他们完全有动机小病大治,无病乱治,违规多使用药品和耗材。医生本应该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可利益的诱惑也可能使他们成为魔鬼的帮凶。我也相信绝大多数医生学医的第一动机都是减轻他人的痛苦,而整个科室出现塌方式腐败则一定是制度出了问题。好的制度是使恶人无法作恶,而坏的制度会使好人作恶。

二、医药代表行贿案例

以上几个案例都是监管机构和医院领导受贿的案件,贿赂罪是相对犯罪,有受贿就必然有行贿。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医药代表行贿的案例,看看他们都有哪些通天手段。

案例4:李某某对医生行贿案

李某某以陕西省亿科医药有限公司医药代表的名义,与眉山市彭山区眉州药房蔡山路加盟店建立药品供销关系。为增加药品销量,李某某多次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找门诊医生谌某、宛某某、吴某某等人,要求帮忙给患者开具其所代理的药品处方到指定药店购买,并承诺按每盒5-15元不等支付回扣。自20175月至201912月,李某某向上述医生行贿15余万元。

李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医生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律师点评:本案中,李某某并非通过医院内部渠道卖药,而是和医生和药店建立合作关系,医生开具处方后患者再去药店购药。在这个过程中,药店和医生都会参与利润分成,而患者则是那个冤大头。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的医生会推荐患者去医院外面的药店购药。

案例5:黄斌、吴信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16年始,黄斌任职于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部期间,以每个月2800元的价格雇请该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维修人员吴信华,两人合伙利用黄斌的父亲作为该医院前院长所属的笔记本电脑,非法侵入该医院的计算机HIS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该医院用药的品种、数量等信息系统数据后,以每条信息数据人民币2503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医药代表母丹、蔡文嘉、韩丽、杨**等十多人。

经统计至案发前,黄斌、吴信华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取该医院的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外销售,其中,黄斌从上述医药代表处获取人民币252600元,并向吴信华支付报酬人民币175640元。

律师点评:本案并不直接涉及医药系统腐败,但却与医药腐败有直接关系。医药代表为了将产品打入医院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居然想到利用内部人员获得医院用药和采购信息,再伺机建立业务关系。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医药行业腐败形式并不复杂,无非是医药代表对医院、院长、科室主任、医生承诺给予好处,要求他们在医疗活动中使用其代表的药品、耗材或采购其代理的设备。反侦察能力强一点的会通过现金支付,或者将钱款支付给看似无关的人,或者是以其他经济利益形式支付。反侦察能力弱的则会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钱款转给受贿者。

三、医药系统前腐后继的原因

医药行业腐败的原因是多样化的,据我个人分析可能有以下一些原因。

第一,拥有权力且不受监督

绝对的权力催生绝对的腐败,只要有权力就存在寻租空间。在医药行业腐败案件中,落网的大多数都是医院院长、书记、科室主任。这些职位在医院的药品、耗材、器械采购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我国的行政制度下往往又是一把手说了算,下属只能服从。虽然有公安、检察、纪律等监督机制,但这些监督机制都是自上而下的,有限的资源不足以惩处无处不在的医药腐败。

第二,分散生集中消费给医药代表可乘之机

我国医药企业数量众多,医药生产环节高度市场化,销售和消费环节则比较集中,腐败现象主要产生在销售和消费环节。医药的消费主要是药店和医院,医药代表只要打通了这两个渠道,就不愁产品销售。于是医药代表就会盯着医院和药店,不择手段地寻找机会建立业务关系。医院领导、科室主任又掌握着药品采购或使用的大权,在强大的利益诱惑下很难仅仅通过个人操守拒绝腐败。

第三,医疗领域投入不足形成以药养医

根据笔者检索到的数据,疫情前的2019年,美国的医疗支出占GDP的比重是16.9%,法国是11.5%,德国是11.3%,加拿大是10.4%,英国是9.7%,而中国只有5%。这个数据不但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很多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国家对医疗行业的投入不足,医院和医生的收入无法保证,客观上会让他们把成本转嫁到患者身上。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患者看病难,看病贵,医生高强度工作不堪重负。一份责任大,收入低,强度高的工作是不具有吸引力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有时候整个科室塌方式的腐败。

四、解决医药行业腐败的建议

我们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目的最终是解决问题。在医药腐败盛行的情况下,靠运动式的反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从制度上开展深层次的变革。我非医药行业监管专业,只是一名普通律师,从我观察到的案件就事论事,并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我认为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来遏制医药行业腐败。

第一,增加医药领域的投入

增加对医院投入,增加医生的阳光收入,这是解决医药腐败,破除以药养医最根本的措施。因为如上文所分析,医药腐败的主要原因是医院和医生仅靠政府投入不足以解决生存问题。如果医院和医生还背着创收的指标,你就不能苛求他们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在解决医疗投入不足的问题之后才可能谈及其他变革。

第二,推进医药分离,拓宽药品销售渠道

医药腐败的直接原因是医院又负责开药,又负责卖药,那自然是谁给回扣多我用谁的药。推进医药分离,医生只负责开方,患者自行购药。这样医药代表就无法通过搞定医院少数领导而打开销售渠道了。当然他们可能会将触角伸向其他的药品销售渠道,但只要销售渠道高度市场化也就没有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第三,推进集中采购制度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药品、耗材、器械的集中采购,这也是一种解决方式。监管机构只需要盯住集采的关键环节,提高了监管效率。要么完全集中,要么完全市场化,这都是可行的方式。

第四,推进院长书记科室主任财产公开,开展年度审计

财产公开制度可以使相关主体的财产暴露在阳光之下,增加其转移、隐藏财产的难度,使其迫于监管压力不敢腐败。财产公开的主体还应包括他们的直系亲属,防止他们利用身边人收受好处。如果在财产公开的基础上,再对关键领导开展年度审计,则腐败更加难以遁形。

作者:方凯律师 联系方式:15961732350
作者单位: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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