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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经常提到一级市场(创投行业)因经济和市场下行、IPO收紧等原因导致被投资企业大面积触发业绩对赌和股权回购条款,最终爆发“回购潮”一事,不少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母基金都要求子基金的管理人提交基金的退出计划,因为这些国有资本的相关领导都面临着很大的审计和巡视方面的压力。
就像房地产进入救市阶段以来,很多国企因救助爆雷房企或者为爆雷房企和项目提供纾困支持导致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一样,主导着创投市场的国有资本目前也面临着空前的压力。
事实上,即便是我们目前做国企、城投的基建、城市更新等项目的投资业务,不管是投放项目资本金、补充流动资金还是提供其他表外融资支持,实际上对后端的专项债、专项借款、银行贷款等的最终发放都保持着莫大的依赖(也即需要这些钱置换我们社会资本在前期的投资款),而国有机构、国有资本及相关经办负责人在后端款项方面的投放意愿就成为了关键中的关键,当然这过程中还得关注融资方能否抢到资金额度的问题。
在新质生产力需要取代房地产作为新的经济增长动能的背景下,国有资本成为“耐心资本”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之间,如何取舍,或者如何找到平衡点,目前政策方面就“尽职免责”方向给出了越来越清晰的答案。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过有关工作流程,认定相关人员尽职履行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本通知适用于单户授信一千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以及单户授信五百万元及以下的农户经营性贷款。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其他表内外经营性授信业务可参照执行”。
8月6日,广东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其中第四十条规定“省人民政府科技、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期和退出期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具体到创投行业的动向上,最近关于“尽职免责”的风向性政策转变非常值得关注。
7月26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了《河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其中第十一条内容为“尽职免责及容错机制: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投资氛围,基金投资运作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探索建立基金运作尽职免责清单,兼顾投资安全、收益及政策效应,基金清算时投资损失率不超过投资本金40%的,适用尽职免责条款。附件:尽职免责清单(试行)”。
不少同行认为,最近全国范围内出台的“尽职免责”相关政策措施对扭转市场预期来说已至关重要,因为市场方面目前已非常担忧创投行业进入“爆雷潮”,而从整个市场的情况来看,目前只有政府、国企、央企还能继续加杠杆,因此让国有资本的业务经办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放心大胆地把钱放给民营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给新质生产力相关的早期企业续命,这对目前的稳经济和稳增长来说已尤为关键。
尽管如此,以目前监管部门对国有资本投放的常态化巡视、审计为例,这对国有机构的相关业务经办人员依旧会造成很大的压力,在决策方面也肯定会本能地变得保守,也即国有资本、国有资产只要事实上出现了损失,经办人就存在被追责的风险。
更早于今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其中第二十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三)违反规定发放贷款或者对贷款本金减免、停息、减息、缓息、免息、展期等,进行呆账核销,处置不良资产”。市场担心,《条例》的上述规定意味着审计、巡视无处不在,而这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向市场投放资金的经办人员来说可能也会成为“紧箍咒”的存在。
到底能否实现“尽职免责”,到底能否消除国有资金投放相关人员的展业顾虑,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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