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如何在监狱付诸实践(四)是为罪犯服务,还是为改造罪犯服务?如何化解矛盾治未病?一个监区领导的实践、认识和体会

文摘   教育   2024-04-29 00:38   江苏  

      按  语:是为罪犯服务,还是为改造罪犯服务并进而上升为为社会稳定服务?这个问题问得好提得好!监狱系统的各级领导包括部长、厅长、局长、监狱长以及广大民警都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才能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提高履职能力,依法严格管理,用心用情改造,当好人类灵魂工程师,不断提升监狱的新质生产力战斗力,为服务总体国家安全观、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贡献力量。下面,把一个监区领导的实践、认识和体会原汁原味转载如下,供相互学习、借鉴、参考(致歉:昨天发的已作修改,已经看过的可以忽略)。

      我是某监狱一名监区副职领导,负责监管工作。曾有幸在浙江培训期间听过您讲课,感受颇深、大受启发,现在也经常通过您的朋友圈学习先进思想和管理办法。此次冒昧打扰是想向您汇报教育改造罪犯的案例,同时也是进一步探索枫桥经验在监管实际中的具体应用,案例内容如下:

      近期,一名刑释人员和家属一起来监狱向我们赠送了一面锦旗,内容是“执法公正,热心为民”,事情的原委是:

      应将“汇报”改为“分享”,因为我们是战友和兄弟。

      该刑释人员在服刑期间申请最后一次减刑时,检察院对其进行实质化审查时发现原审法院判决存在瑕疵(与他本人无关),需要与法院沟通处理。受此影响该人员的减刑申请暂缓办理,该犯当时剩余刑期已不多,担心错过办理周期导致客观上无法减刑,而对检察机关的审查工作产生误解,思想上出现波动,萌生了让家属通过信访方式维权的想法。几天后其家属到监狱“讨说法”,监狱安排专业人员为其进行了答疑解惑,告知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监区按照矛盾化解“四级体系”(互监组级、警务区级、监区级、监狱级)加强对该犯的政策宣讲和教育引导,监狱相关业务部门依托狱地联动机制对接地方法检,跟进处理进度,积极协调配合,最终顺利解决了问题、化解了矛盾,该犯也依法依规获得减刑,按期释放。这不仅让其感受到了民警的履职尽责和执法的公正严格,更让其家属知晓了法律法规,认可了监狱的管理,消除了信访隐患。

      但在此过程中,我们内部也存在不同的意见,一部分同志认为:“警察是管理者,没有为罪犯服务这种说法,这里是监狱,不是养老院、不是工厂企业、更不是社会学校。罪犯是来接受惩罚的,不是来旅游的,警察不可能为罪犯服务,罪犯也没有权利要求警察为其做事”。(笔者注:从某种意义上说,民警是在为罪犯服务,罪犯生病了也有权要求民警带他看病而不是他犯,地震、洪涝等灾害发生了,可能还要先救罪犯而不是自己先逃命,甚至可以说民警是罪犯的法定监护人,但“为罪犯服务”容易产生误导,更让民警接受不了,故这个问题才有讨论的必要)所以认为暂缓报减是法检的问题,与监狱无关,就算要告也告不到监狱,认为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人而劳神费力(这部分警察在日常管理中,对罪犯的诉求大多视而不见,只按规定(笔者注:真的按规定就好。监狱法以及各地在这方面是有制度有规定的)进行管理,而不解决实际问题,称其不属于职责范围,因此时常出现个别谈话效果差,思想教育不力,甚至矛盾激化等情况)。另一部分包括我在内的民警认为:“大安全”格局下的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有益于罪犯改造的事就值得去做,日常管理中要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在一定程度内解决罪犯的合理诉求,起到有效化解矛盾,消除负面情绪的作用,从而降低极端行为出现的概率。所以主张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部门协助、狱地联动等方法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这部分警察一般在罪犯群体中有一定的威信,能够关心罪犯的改造,主动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受到罪犯的信任)。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分析了目前管理中存在的现象,认真思考了民警职责与工作定位,结合“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总结出了“矛盾化解工作不是为罪犯服务,而是为改造罪犯服务”(笔者注:这个观点很新颖,提得很好也很准确,能够消除一些民警的误解和顾虑)的理念,为积极化解矛盾的民警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也借鉴您之前关于“枫桥经验”的理论文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梳理:一是进行观念革新,要适应新形势、转变旧思想,纠正错误的认知,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工作,避免管理过程中出现“生、冷、硬”,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二是落实规范管理,要依法依规执行好基础制度,日常管理中贯彻公正执法、文明管理,建立良性互动的警囚关系,及时掌握罪犯思想动态,真正发挥教育引导作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拓展信息搜集方式,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处理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不合理的解释到位、无理取闹的处罚到位。四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落实公正执法、文明管理,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在犯群中倡导“监区环境共建共享,监管安全人人有责”,进一步发挥骨干犯带头改造作用,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以“先进”带“后进”,逐步改造“后进”的思想,达到净化改造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的作用。五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梳理工作措施,提炼总结经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大力进行推广,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

      以上是我们对如何将枫桥经验运用到监管工作的一些浅显认识,不足之处恳请您给予指导和帮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的我的,都不一定是真理,都不一定是对的正确的,欢迎大家一起讨论,真探实探。

说道老者
秉承底线思维,注重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普及安防知识。\x0d\x0a要解决问题,而不能被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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