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近75年监狱工作的实践证明,《监狱法》将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这三大改造手段,在法律层面加以固化的表述是科学的正确的准确的,是对监狱工作经验教训的高度总结和提炼,符合监狱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得到了监狱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广泛认可高度认同。
但是,傅政华在法律没有修改的情况下,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脑袋一拍,将三大改造变成五大改造,增加了政治改造、文化改造。2020年正式启动《监狱法》的修改时,还要求将他的发明创造、金口玉言写进《监狱法》,以名垂青史。乍一看,他很“讲政治、有文化”,其实文理不通、交叉重叠:教育中是否可以进行政治教育、文化教育?亦即政治改造、文化改造是否可以包含在教育改造中?有没有必要搞这些花里胡哨?也许在他看来,只要喊了“讲政治”就是讲政治,只要表态喊口号,就是政治站位高,就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个是“勾栏从来扮高雅,自古公公好威名”,“那马户不知道他是一头驴,那又鸟不知道他是一只鸡”。将“三大”改为“五大”,除了多此一举,就是劳民伤财。将“五大改造”重新回归到三大改造,这既是拨乱反正,更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维护法律尊严、实施依法治监的需要。
监狱工作有自身的行业特点,具有一定的恒常性、规律性、专业性。“隔行如隔山”,不是靠拍脑袋想变就能变的,在很多情况下,“万变不离其宗”。惩罚与改造的基本属性不会变,守住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的一贯不二的原则和做法不会错!要少花里胡哨,多真抓实干,多做善事好事。
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景五彩缤纷,人五颜六色。一个领导一个风格。有的“无为而治”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敢担当想作为善作为能作为(这是绝大多数),有的瞎折腾乱作为。碰到一个好官好领导,那是基层的福音、民警的福分,碰到一个酷吏孬官,倒霉的是基层,遭殃的是民警。
任何人,不管官有多大,尽管可以有不同的行事风格,但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办事、活动。要尽可能保持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连贯,不能换一个领导换一套做法,更不能飞腾跳跃,搞得人们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跟不上趟。傅政华的最大特点就是不讲规矩,视法律为儿戏,“他就是法”,专横武断、随心所欲、拍脑袋瞎指挥乱折腾。肃清傅政华唐一军之流的流毒,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坚持依法治监,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