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见到一份刑事判决书,载北方某监狱,一名1992年9月出生的某监狱四级警长吴某明因犯滥用职权罪,搞捎买带,被罪犯及其家属举报而被判一缓二,脱掉警服换囚服。
吴某明涉案金额仅9万多元,都是罪犯亲属或同学、朋友通过手机、银行卡转汇于他,而他带进“四方城”的东西也不是什么手机、现金、酒、毒品等高档危险物品,主要是香烟、打火机、药品、补品等。
从第一次到案发,其搞“捎买带”的时间连连续续差不多有5年多,在这5年多拢共涉及的9万多元里,除去有一部分用于购买香烟和打火机外,自己也没捞到几个铜钱。案发后,他连本带利把这9万多如数吐了出来,还被判了刑,脱掉了警服,变成了与罪犯同类,真可谓偷鸡不着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最终弄得个头顶光溜溜,毛也不剩。
几点启示和教训
一、法纪意识淡薄,不知孰重孰轻。少数民警涉世未深,没有头脑,肤浅无知,不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不了解警察与罪犯同领导与下属、老师与学生、军官与士兵以及社会上人与人之间是截然不同的关系。在社会上也许再正常不过的事,而在监狱,如果没有原则立场,与罪犯界限不清,很可能就要触碰“红线”、“底线”、“高压线”,铸下无法挽回的大错。
二、经受不住诱惑,容易上当受骗。一些罪犯长期混迹江湖,深谙处世之道,擅长窥测、观察民警的兴趣、软肋和奢好,对哪些民警爱占小便宜、易“湿脚”,看得一清二楚。极个别民警尤其是年轻民警新民警,往往被他们的假象所迷惑,看不清他们的狡诈性、欺骗性、两面性,往往容易上当受骗,被拉下水,成为俘虏和牺牲品。
三、罪犯成分复杂,举报风险很大。监狱是个大染缸大杂烩,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什么鸟儿都有。如前所述,他们最擅长溜须逢迎,设井下套,落井下石,找到并拿捏民警的软肋,命脉。据调查,此类案件大多来自罪犯本人(包括知情的他犯)及其亲属的举报。而一些民警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天衣无缝、天知地知。有的天真幼稚,过于信任罪犯,总认为已经帮了他,达到了其目的,是不会找麻烦的。岂不知罪犯中的少数人渣,不仅不会知恩图报,还会以此为要挟,得寸进尺,企图一直牵着鼻子走。还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有的得到过“帮助”的罪犯,会自觉不自觉地在他犯面前显摆、吹牛,以示自己有能耐有路子能通天。这往往会引起其他罪犯的嫉妒甚至仇恨,一遇合适机会,便会举报。现在反腐力度、监督力度越来越大,获取民警违法违纪线索的方式和渠道很多,其中大多来自举报。罪犯和民警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对立的,本就想找茬、没事找事,有的一旦得知了民警的违法问题,会有意无意地将其透露给“隔壁公司”。
广大民警头脑一定要清醒,防止“温水煮青蛙”,授人以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千万不要为了一点仨瓜俩枣的蝇头小利干出得不偿失、性价比极低的愚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