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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问题主要内容:
对比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间双经销模式与委托加工模式是否存在明显区别。(宏海科技831075)
v回复主要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委托加工一般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 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业务。当 发行人与同一主体既有采购又有销售业务时,应结合业务合同的属性类别及主 要条款、原材料的保管和灭失及价格波动等风险承担、最终产品的完整销售定 价权、最终产品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承担、对原材料加工的复杂程度等方面判 断业务作为独立购销业务,还是作为委托加工或受托加工处理。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间的双经销模式与委托加工模式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 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