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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问题主要内容:
废料收入相关的会计处理,废料成本的具体结转方法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相关财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宏海科技831075)
v回复主要内容:
1、废料收入相关的会计处理
公司定期联系废料回收商到工厂内对废料进行称重并提货,财务人员参与现场称重,并填列相应单据。财务部在废料移交后,按照销售金额确认废料销售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直接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成本结转废料成本至其他业务成本。
2、废料成本的具体结转方法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发行人废料成本的结转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利通电子和合肥高科与发行人成本结转方法不一致,德业股份据推测与发行人废料成本结转方式一致。
经查询市场案例,废料价值较低的企业,核算方式较为简单,通常不归集废料成本,此类企业一般废料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于各期废料价值影响较大的企业,通常选择合理方式归集废料成本,一般采用销售收入直接结转成本、近期废料市场销售价格计价等方式。
发行人按废料销售金额直接结转废料成本,该方法在制造业中广泛使用,在近年来的上市企业也较为常见。近年来,废料会计处理与发行人基本一致的制造业企业不完全列示如下:
3、相关财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废料成本核算的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七条: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制造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副产品的工艺要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联合成本是联产品与副产品共享工序部分的成本,即分离点前的制造成本。额外加工成本是联产品或副产品分离点后进一步加工的成本,即分离点后的制造成本。分离点是产品分离且分别确认的时点,不一定是产品完工的时点。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废料的成本核算没有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因此不同公司对废料的成本核算方式有所不同,采用不同的估计方式。发行人废料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