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的文章《英语逼近母语人士的关键——猩猩肌肉法则》里,提到中国人学英语有3个“致命弱点”,突破了它们后,你就能逼近母语水平。
其中第二个弱点就是:
即使单词量够,中国人使用英语词汇表达的能力也明显不足。
就是说,即使你单词量有2万以上了,你却很难用已经懂了的单词来自如表达,口语和写作都比较困难。
你会感觉掌握的单词是死单词,而不是像英语母语人士口里的活单词。
你在课堂上听美国教授讲课,在教会里听美国牧师讲道,在游乐场听到美国长大的孩子们交流,听到他们如此娴熟地运用各种单词、习语、语法和句法,英语好像倒豆子一样口若悬河。你就感觉自己似乎永远也无法达到英语母语人士的语言水平。
特别是你和其他人用英语交流时,总是发现自己想说的话说不出来,总是在用单词生造句子,像便秘一样,即使能说出来,也是血流满地、痛苦万分。因为都是死命憋出来的。既不轻松,也不准确。
这真是一种绝望的感觉。
这个问题,就是中国人学英语的上百年来的老大难问题。到底如何解决呢?很难解决,真是困扰无数英语学习者的苦痛和噩梦。
这个问题,妙爸在该文里,提出了解决方案,很简单,就两个字:造句!
也就是说:你和英语母语者间,其实就只差了“造句”这一步!
上次,妙爸答应大家会详细讲解如何利用造句来缩短我们和英语母语人士的看似无法逾越的鸿沟。今天必须兑现承诺。一定的!第一个要点,就是深刻明白和认知到:造句对于实现自如的英语语言能力,是绝对绝对必不可少的,因为英语作为语言是一门动作技能。因为,语言是通过身体发声器官进行表达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语言能力其实本质上是一种动作技能。
你说话时,嘴唇、牙齿、舌头、声带和呼吸道都要做相应的运动。每个运动都要符合这门语言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正是因为语言是一种动作技能,所以不能单靠头脑理解就能实现,必须靠身体动作的操练来掌握。
打个比方,你想学跳舞,看了无数舞蹈大师的舞蹈,哪怕你每天看10个小时。你看得很享受,也能够深入理解。但我问你,你看了好多年,就靠这个能学会舞蹈吗?当然不能!痴人说梦而已。因为舞蹈是动作技能。你必须亲自迈开腿、张开手、扭起腰去跳,通过反复模仿、修正和体会才能慢慢学会。
学跳舞和做运动,大家都知道要具体的身体操练,这个大家都会理解和照做。但是学语言,大家却把它当作一门只要动脑子的学科。认为只需要理解,只需要听懂读懂就可以了。这就是中国人学不好英语的重要原因之一。英语学习包括听说读写译等五个主要活动。听和读主要靠理解,但说和写,则主要靠训练了。所以,你一定不能忽视口语和写作训练。忽视口语和写作训练的人,就容易学成哑巴英语。
这个道理,可能会有一两成的英语学习者明白并且亲自去实践。但成功的人却非常少。估计不会超过1%。妙爸深入分析,发现,大家误会了口语和写作训练的基本要求,把它们错误的变成了:胡乱造句。
知道表达的就正确表达出来,不知道的就乱表达。而不知道的可能占据绝大多数。随意使用自己原有的语法、词法知识拼凑一大堆句子。写完了说完了后还要去改错。自己原有的东西不多,总是在排列组合和低水平重复而已。有一个现象大家更要提防和小心:大脑是一个神奇的存在,只要它接触过错误表达,它不会觉得是错误的,觉得熟悉了就习惯了。所以你造了很多错误的句子,潜意识里大脑以后就会把它们当作正确地道的来使用。这就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很多坑。李阳老师以前对这个问题分析得很透彻。他说英语试题之所以常常误人子弟,是因为主要是去展示错误的使用范例,所以以后很多错误应用其实是从题目里学来的。比如改错题就是全部都是错误示范,选择题就是有三个错误示范配一个正确示范。而且错误示范与正确示范之间非常类似,很有很强的迷惑性和诱导性。以前自己写作和口语训练后,要改错纠正只有外国人帮你才能做得到,现在有了AI似乎简单了很多,不过AI给你改出一堆错出来你还是手足无措,这堆错误用来干啥呢?为什么要犯错呢?不可以从一开始就正确吗?母语人士学英语,都是在接触和使用正确地道的表达,而不是走“先犯错——再改错——再提高”的低效率高浪费的路子。这不是从小英语老师都让我们这样干吗?难怪英语学习十个九个都是失败的。
因此,大家之所以会乱造句,是因为大家不明白:造句的本质是模仿性学习,而不是创新性活动。语言大部分都是约定俗成的,每个细节都有非常细微的差别。你必须先学习母语人士怎么说,然后学着说。而不是靠自己生造。
“造句”这个词因为主要表达的是创造所以并不好,更不容易误解和更贴切的词是强调模仿的“仿句”。所以我们口语和写作不要主要去“造句”,主要是要去“仿句”。口语和写作的表达训练并不是用错误百出的句子来拼凑一个篇章,而是要以单独的造句或者仿句为基本训练单元。
这里,就有一个核心的要点:要以生词造句(仿句)作为主要手段。
第一,把生词的复习加强了。造过句的生词与没有造过句的生词在掌握程度上区别是很大的。
第二,把句子使用给操练了。为以后的实际使用打下了坚实基础。因为造句是英语应用的最后一公里。第三,生词的收录一定是在你学过的有意义的上下文获得的,这样造句(仿句)就有了意义网络的加持和例句的示范。就不会变成胡乱编造。有两种不同的做法,第一种成功率极低,第二种成功率极高。大家普遍认为既然是造句,就要造一些比较高大上的句子,或者是去背诵记忆比较经典的例句金句。、
impetuous是妙爸学过的一个生词,收录自英文版圣经。原文例句是:It would surely outweigh the sand of the seas— no wonder my words have been impetuous.现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语急躁。He tended to react in a heated and impetuous way. 他往往反应过火,急躁冲动。像以前没有参考例句就胡乱造句固然傻得可以,但如今你造句,基本上看到这个两个例句,人大概率就懵了。
你如果选择把这两个例句都背下来,负担重得和三座大山一样,人累得像狗一样。你能坚持几次?细心可能发现了,妙爸并没有把本文的标题中的“造句”改成“仿句”。是因为我们要进行一种特别的表达练习,妙爸把它命名为“最简造句”。造句训练一定要进行“最简造句”,其核心就是,只保持句子最简单的主谓宾d等基本结构,造出最简单的句子。绝对不去造复杂句子。比如impetuous这个词意思是“急躁的”(tending to do things very quickly, without thinking carefully first, or showing this quality)。有人觉得这个句子造了和没有造一样,因为一点都不显得复杂高深,显不出你英语的水平和层次。但妙爸要告诉你,用最简单的语法结构造的句子,不仅成本最低,操作最便捷,最容易持续践行,而且应用性和通用性反而最强。以前你想表达“某某人性子急躁。”你不知道的,主要如何用英语表达“急躁的”。一个I am impetuous.(我人急躁。)不就搞定了吗?学习一个形容词,无非是两个使用的方式,一个是主语+系动词+形容词(I am impetuous);另一个是“形容词+名词”(a impetuous person)。
搞定这两个模式,这个单词的活学活用基本就搞定了。母语人士也只会这些用法而已。越复杂的句式和句子,造句和记忆的成本越高,操作越复杂,越难持续操练,通用到其他场景里的可能性就越低。比如朗文词典的例句“He tended to react in a heated and impetuous way. ”一个句子这么复杂,看得都费劲,怎么学以致用?我们要进行最简造句,这个例句里,无非就是一个“形容词+名词”(a impetuous way)而已。
因此,要你有一丢丢创造性,通过例句和使用说明,来把最底层,最基本的生词使用结构抽取出来,来进行一个最简造句。这个原理,在一切动作技能性的学习里都是通用的。比如你学打篮球,就练习最简单的几本技术,比如投篮、传球、运球。你不需要模仿一个篮球明星一整套复杂的动作,只需要把其中最简的基本技术动作提炼出来加以练习就可以了。这样效率最高,成本最低。
所以,妙爸不用“仿句”这个词,因为你仿照原文例句和朗文词典例句,都很可能会造出些非常复杂的句子。造出来后,对你的表达能力提高的帮助极其有限。妙爸使用的是“最简造句”的说法。你如果是在英语国家长大,这个造句行为是本能发生的,而且是天天都大量自然操练的。但读过妙爸之前的文章英语逼近母语人士的关键——猩猩肌肉法则的读者都能理解,你如果是中国长大的,就一定需要刻意训练了。
妙爸最近每天都会花上10分钟,针对9个生词造九个最简句子。发现表达能力真是可控稳步的逼近母语人士。至少是在这几个造过的句子上,是很有把握的。
一天9个,一年就超过了3000个,与英语母语人士的差距肉眼可见的在缩小。掌握了火箭技术后,飞行速度可以超过以飞行为天性的鸟儿。掌握了造句技术,谁说我们的英语水平一定不能超过英美母语人士呢?你对英语表达能力提升特别是造句上有什么好经验,欢迎您在下面留言分享交流。可以扫码加妙爸私人微信(本人亲自使用),围观妙爸真实生活朋友圈,一起探讨。妙爸30岁从聋哑英语逆袭成为英语翻译。几年翻译几百场,带领全家在英语学习上逆袭,接着指导数千英语学习者获得成功。受邀在国务院深圳开发院(中国脑库/国家高端智库)学术会议分享英语学习方法,2017年更是在中国顶级外语研究机构“外研社”出版英语学习方法著作。中国顶级英语教育专家妙爸精心设计出了大幅提高英语学习效率的超母语语言学习法科学体系。如今推出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掌握英语1对一年度和终生指导计划两个项目,将这逆袭的丰富经验毫无保留地融入,使用三视角超母语语言学习法来高效掌握英文这门国际语让学习者3-5年内步入英语高级水平,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双语人。名额有限,随时加价,欲报从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