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英语学习方法的核心,为何是很片面的?——从语言要素三视角分析

教育   2024-06-04 12:15   广东  

李阳对于中国人的英语学习影响巨大。他给英语学习方法总结了几句话:


第一步,先开口,


第二步,再把单词读准,


第三步,把句子读顺,


第四步,把文章读烂。




记得李阳还在把词读准之前,加了一个“把音标读对”。


乍看一下,这好像是英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看起来,也非常符合英语学习的要素三视角:


确实李阳总结的这套方法,在某些情境是有效的,但是为什么对英语整体学习却是非常不全面的,而且很容易误导人呢?


这是因为李阳他总结的这个方法,只是练习英语发音和演讲的方法。


大家知道李阳是电台英语节目主持人出身,也是具有很大影响力和表现力的英语教育演讲家。


他整个英语学习的动力和表现形式都是以演讲表演的状态出现的。


如果你要提高自己的发音,或者要把一篇已经写好的稿子在台上表演,李阳的这套方法是非常实用和接地气的。


但英语学习表演的情境和比例是很少的。你不可能天天去做英语教育演讲家,好像李阳的学生天天就拿着个稿子吼,好像时刻在预备演出和演讲一样。


比如妙爸的学生要攻破英语原著的阅读和英语影视欣赏这个关,你就不可能靠开口把单词读准、把句子读顺和把文章读烂的方法来进行。


妙爸在英语语篇的学习中归纳了一个原则,叫做”喜新厌旧不二刷”原则。


大部头的电影和小说原著,你不可能反复的搞来搞去折腾,更不用提把文章读烂了。那样的话,人是受不了的。


不说英文,就算母语的中文,我们都做不到。你喜欢看高启强的狂飙,但是让你把狂飙这部电视剧每一句台词都读顺,读准,读烂,你受得了吗?


读熟意味着反复读来读去。重复十几遍、几十遍甚至上百遍。

这样人根本受不了!原因在于人是一个渴望新异信息的存在,不可能对一些已知的信息反复的去输入,不可能像计算机电脑一样去接受这样的机械的指令去完成各项工作的。

我们最有可能执行的方式就是自然而然的从头到尾的去欣赏,走一遍就行了,普通人不可能反复去咀嚼的。这叫不二刷原则。

李阳的英语学习方法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局限性。

李阳的时代是中英文影视和原版书在国内尚未流行的时代,他没有办法进行原版素材的海量输入,只能拿一些名人演讲或者英文声文章,反复的去读,反复的去背。这样对于学习英语发音和提升语流确实非常有效。

而现在时代已经发生重大改变了,英语资源也有很大的变化了,英语发音和语流不是英语学习的唯一目标和内容。

再用这一种方法来机械套用到整个英语学习里去,就会大大拖慢英语输入速度,大大减少英语输入量,大大降低英语学习兴趣,就落伍了。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学发音,学演讲,李阳这个方法很管用,但是英语不仅是发音和演讲,它还有英文材料欣赏,海量娱乐化的输入等等。

像妙爸和我们的学员一年可能要看几百部电影,十几本英语原著。如果用李阳的这种方法来搞,估计一辈子都看不了一两集,搞不了一两本。

有人说英语学习中,口语练习李阳的方法最好最高效。

这个其实我也不是特别同意的。虽然李阳的这套方法和赖世雄的方法很类似,都是把发音放在最首要,这对于口语练习是非常非常有借鉴价值的。

但是口语学习的核心是造句,而不是把别人现成的句子背下来。

比如英语版圣经创世记里面有这样一句话
God made two great lights—the greater light to govern the day and the lesser light to govern the night. He also made the stars.

假设你要掌握里面出现的“lesser”(较小的)这个词。

你如果要把整个这段话读熟,那是很难的。因为它信息太多结构太复杂了。这导致“读熟成本”非常高,而且应用起来也很难转化。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你用这个要学习的生词造一个最简单句,比如:

His mistake is lesser.他的错误要小一些。

最简单造句的方法,减少了双重成本,一个是背诵记忆成本,第二个是应用转化成本。

我们假设一篇文章里面有20个生词,你就只需要造20个句子,就掌握了这20个生词。但是如果要把几百字甚至上千字的文章全部背下来,它的可行性是很差的,效率也是很低的。

这个造句,大家仔细观察和思考下,到底要掌握什么?

造句的核心,其实就是去掌握“词语搭配”(word collocation),简称词组。

中文中,词组指两个以上词的语法和语义的组合;指在句子中词语的常规组合搭配形式。

大家观察“搭配”这个词的英文collocation,就是co+location。co就是一起,locaiton就是位置。一起把词语的位置放对放好,就是词组或词语搭配。这就是造句的核心。

比如上面的句子His mistake is lesser.他的错误要小一些。它的word collocation就是be lesser

如果还要掌握这个词的另外一个用法,造另外一个句子,比如This is a lesser problem.这是一个次要的问题。它的word collocation就是lesser+noun(名词)

你读熟或者记住了be lesser和lesser+noun(名词)这两个词组,对于lesser这个词的听说读写,都会通关了。根本不需要读熟整个段落。比起读熟整个段落,明眼人看哪个更加低成本又高产出呢?

只有化繁为简,才能事半功倍。

所以,我们学习英语,在大量输入有趣、有料纯正的英语语篇和句子的基础上,要想提高自己的英语核心能力,还是要回到语言大厦的砖瓦——词上。

而掌握单词并形成造句能力,就是要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词组”上。归纳出最简单的词组公式,就能让你英语表达能力突飞猛进。

千万不要按照李阳说的去“把文章读烂”,那样不分主次重点的机械操作,会效率低下的。

李阳对中国英语学习的探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要照搬和崇拜他的方法,机械套用是会害死人的。一定要有独立批判精神和探索实践的能力,这样才能在生活,学习,工作各个领域,推陈出新,开辟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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