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官方解读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通知》要求,土地卫片执法要依法严肃查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问题一: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同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1、一次性核查。优化卫片监测工作,将季度监测图斑下发各地,辅助地方早发现、早处置。地方不需要向部反馈核实举证信息。一次性下发图斑,由地方一次性核查举证。
2、合法性判定。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机构,确定变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作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开展合法性判定。
问题二: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如何衔接?
1、四个统一。密切衔接,要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下发图斑,同步开展。二是统一工作节奏和土地复耕认定标准,加强协作。三是统一平台填报。四是统一时点上报。
2、互相印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判定结果要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衔接好、互相印证。
问题三:2024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将聚焦哪些工作重点?
1、新增建设用地。聚焦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判定。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地块,进行合法性判定。
2、办理审批手续。在2025年2月15日(成果上报截止日期)前,未办理的地块,判定为新增违法用地。
3、硬措施。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违建别墅、“大棚房”、“文旅古镇”、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违法占用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建公墓等,各类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问题四: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
1、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防止“占而不补”。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平时不监管、年底突击整改”的情况。
2、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防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政权力滥用行为。严禁简单化、“一刀切”。
3、坚持实事求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将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得搞“唯技术论”。
4、违法图斑,持续监管。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图斑,要求纳入存量问题持续监管,防止出现只管新增、不理旧账的局面。
问题五:为突出重点、减轻基层负担,采取了哪些措施?
1、举证信息共享。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中,对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已举证的图斑,可直接使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拍摄,并上传的照片、视频等举证资料。
2、优化填报内容。2025年2月15日前,未办理的地块,简化填报内容。涉及图斑分割,只需对面积分割填报,分割后无需再次举证。
3、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部推送卫星影像,不要求举证,只用于辅助地方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六:如何确保,年度卫片执法成果的真实性?
1、层层压实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任。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开展图斑合法性判定的主体,对判定结果的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2、抽查核实。部对省级上报的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开展抽查,重点抽查合法性判定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对内业审核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的图斑,开展外业核实抽查。
3、瞒报漏报、弄虚作假。部将采取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措施严肃处理,并将相关结果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
4、开展耕地管理秩序评估和问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据问责计算方法,对地方年度耕地管理秩序开展评估,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问题七:问责计算,方法是什么?
1、分母、分子。耕地流向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分母;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判定为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作为分子,计算省级违法占地面积、比例。
2、纪检监察机关。省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5000亩以上,区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500亩以上,县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0亩以上,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地区,其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来源:土地观察
1、《县域乡村整体推动实操指南》
立足县域城乡融合的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