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目标: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稳妥实施、有序衔接,合理解决农民关切,积极探索延包方法路径。
2、二轮延包原则:不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农户对承包地、人口等信息无异议的,可以直接顺延。按照农业农村部延包试点八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开展延包试点工作。
3、优先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
4、县乡相关职能部门和政府,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
5、2024年11月底前,村级完成延包领导工作小组成立、制定延包工作方案、农户动员、宣传培训等工作。
6、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
7、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
8、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
9、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侵害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10、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田退还村集体。
11、对群众普遍要求调地村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代表同意,并报镇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
12、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
13、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确股,继续延包到户。
14、发挥村集体协调作用,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15、建立健全调解、仲裁、司法诉讼有效结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充分发挥好各级党组织作用。
16、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1、《县域乡村整体推动实操指南》
立足县域城乡融合的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