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乱作为,滥用权力,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则慢作为,敷衍塞责,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力,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政绩观错位、事业观扭曲、责任心缺失,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以下内容是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两个案例典型。
1、盲目上项目、搞“政绩工程”
胡珍强,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原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任武隆县委常委、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期间,为获取职务升迁资本,只图眼前政绩,不顾后续风险,盲目推动招商。
此过程中,其引进了一家条件不成熟的大型文旅地产项目,后因缺乏资金,导致项目烂尾、土地闲置,影响当地发展、损害群众利益。
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村民建房申请长期未审批
张代明,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其负责三庙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期间,收到村民提交的原址翻建住房申请表后,未及时组织实地审查,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致使村民建房审批事项,长达4个月未办结。
该户村民将此事向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张代明才按程序,审核同意其建房申请。
2024年3月,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三庙镇人民政府,上述行政行为违法。张代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风正巴渝
1、《县域乡村整体推动实操指南》
立足县域城乡融合的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