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反目成仇,调解巧妙化干戈

文摘   2024-09-26 16:20   广东  

“楼上渗水,家中墙壁、插座受损严重,幸得调解室及时介入,不仅挽回了我的损失,更修复了邻里间的裂痕。”

“多亏了调解员,大家由针锋相对转变为相互理解,小区这半年的矛盾可算解决了。”一句句真挚的话语,表达着对南湾街道多元解纷团队的感激之情。

一场突如其来的邻里纷争,如同一把利刃,瞬间割裂了原本和谐共处的邻里情谊。近年来,多地调解组织接到了因邻居纠纷导致的邻里关系日益紧张的案例。调解组织展现了调解的智慧和艺术,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多轮调解,最终圆满解决当事人的分歧!

【案例1】东莞某小区B栋802房业主多次投诉楼上邻居902房噪音问题,从卫生间冲水声到作息晚影响孩子休息,甚至误解902房砸墙报复,双方一度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物业获悉后,积极安排调解中心介入处理。

经调查,冲水声实为正常且已尝试隔音改造未果,作息晚因工作繁忙回家较晚,非故意为之。经过多番调解,902房业主通过铺设地毯减少噪音,并澄清砸墙误会实为隔壁租户进行直播所为,最终双方重归友好和睦。认识到住房噪音对不同人的感受差异,学会换位思考,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

【案例2】2023年9月,深圳龙岗万科公园里小区张先生家遭楼上渗水困扰,墙面受损。物业查明为楼上阳台排水管问题,虽已修复,但张先生家墙面水渍依旧,要求赔偿未果。2024年3月,物业组织双方在小区调解室协商,党支部书记带领调解团队介入,通过法律解释与情感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达成和解:楼上业主赔偿,张先生自行修复墙面,双方签署协议并履行,半年纠纷圆满解决,邻里重归和谐。

上述两个案例中展示了通过积极沟通与换位思考,即使看似复杂的邻里纠纷也能得到妥善解决,强调了化解邻里纷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重要性。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各方当事人的责任类型及其调解成果。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二百八十九条规定,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民法典》二百九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民法典》二百九十六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适用与解释】

相邻关系遵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为基本原则,坚持这四项原则,有利化解邻里纠纷矛盾,减少内耗,为和谐社会生活服务。相邻关系反映的是所有权、使用权的延伸,不得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序良俗。同时,不仅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也强调了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的原则。它们共同构成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

总之,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唯有相互体谅、彼此信任,方能化解矛盾,共筑和谐家园。让我们携手努力,以理解与包容之心,借助法律与调解的智慧,共同构建更加和谐的社区环境。让爱与理解成为连接邻里的桥梁,共创美好社区,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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