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浙江,出嫁后因生活拮据要求娘家返还18万彩礼被拒,女儿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04 23:0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一对新人婚后生活拮据,女方找父母要回18万彩礼未果,直接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

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案件,到底该如何定夺?究竟这彩礼钱该归谁?法院会怎么判?别急,咱们一起来了解下。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张丽娟在媒人撮合下与林阳阳定亲,张丽娟父母张立新、王玉梅收下林阳阳家18万聘金。

8月17日,小两口在浙江台州某地进行了登记结婚,随后生下一个女儿。

可没过多久,张丽娟和林阳阳的日子就不好过了,经济紧张,为了补贴家用,张丽娟就去找父母要彩礼钱。

可张父张母死活不给,甚至在女儿住院生娃急需用钱时也不松口,没辙了,张丽娟一怒之下,把亲爹亲妈给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18万彩礼。

面对女儿的起诉,张立新和王玉梅辩称,按习俗彩礼是男方给女方家庭的,是由女方父母支配的,不是给女儿个人的,女儿要求返还彩礼没有依据。

再说,女儿结婚时他们也没给办婚宴置嫁妆,还打算日后给几万块钱还礼给女婿呢,谁知女儿结婚没多久就张口要彩礼,还对他们大骂,砸坏家里东西,他们都报警了。

法律分析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张丽娟与林阳阳订婚,林阳阳家给张父张母送去18万彩礼。

8月17日俩人领证,张丽娟随林阳阳共同生活,23日左右,张丽娟就向父母讨要18万彩礼未果,双方因此结仇。

之后张父张母陆续给张丽娟一些生活费,外孙女出生时也给了8800元红包,但张父张母确实没给女儿办婚宴、置嫁妆。

法院认为,本案的实质是彩礼归属之争,要确定彩礼归谁,既要尊重彩礼的传统习俗,也要与时俱进吸收合理因素。

结合传统习俗和时代变迁,应当将彩礼理解为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对包括出嫁女儿在内的女方家庭的赠与,父母和女儿共同享有受赠利益,这样既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又契合新时代新社会要求。

本案中,张父张母与张丽娟对如何处置18万彩礼无法达成一致。

法院酌情考虑当地习俗,以及张父张母多年抚育女儿的辛劳付出,最终判决张父张母返还张丽娟10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并执行完毕。

案件启示

在现代社会,男女平等、夫妻对等的婚恋观已成主流,那么,作为连接两个家庭的纽带,彩礼的法律属性和归属权是否应该随之变革?

将彩礼定性为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赠与,女儿和父母对彩礼共同共有,这种理解可谓于情于理于法你觉得合适吗?

或许这个案件是尊重了彩礼的历史渊源,顺应了时代的变迁,兼顾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和子女的独立人格。

除此之外,在彩礼返还时,也要考虑具体的支付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需求等,就本案而言,还要体恤父母养育女儿的心血。

正如本案法官所言,家事案件应首先考虑家庭伦理关系,努力修复亲情、弥合创伤。

俗话说,亲人就是难分难舍,大家都退一步,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何必闹到法院呢?

大家说,这彩礼到底该不该要?要多少才合适?面对日益高涨的彩礼之风,年轻人又该如何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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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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