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甘肃,一男子住酒店,次日晚退房两小时被多收半天房费,酒店:这是行业惯例,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16 06:3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退房晚了两个小时,酒店就多收半天房费?这事儿也太魔幻了吧!

黄先生到甘肃出差,退房时因为工作耽搁了一小会儿,结果前台非得照“行业惯例”多收半天的房费,黄先生觉得酒店的行为不合理,起诉到了法院!

酒店按照“行业惯例”收费的行为到底合不合理?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咱们一起来了解下!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黄先生出差,在甘肃陇南市某酒店入住,订了一间每天268块钱的房间。

退房那天,他因为工作的事下午3点左右才赶回酒店退房,没想到前台非要他多交半天房费,俩人因为这事就杠上了。

黄先生觉得太不合理了,酒店也没提前跟他说啊,晚了两个小时退房就收半天钱,按268一天的房费算,除以24个小时,那每个小时约11块钱。

所以,黄先生觉得晚了两小时,再加收个22块钱差不多得了,但酒店就是不依不饶,非得照“行业惯例”来,黄先生一怒之下就把酒店告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

法院审理后发现,酒店辩称“14点到18点退房要加收半天房费”是行业惯例,但其实这条早在2009年修订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里就删掉了。

而且规范里明确说了,酒店要把住宿时间结算方法告知旅客,所以法院认为,酒店方面说的“行业惯例”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黄先生主张按实际占用房间的时间,每间房补交22元房费,法院觉得这个办法比较公平,也能弥补酒店的一些损失,最后,法院判决酒店把多收的钱退还给黄先生。

案件启示

这个案例给大伙儿几点提醒:入住离店时间要看清,不少酒店都有规定,除了部分特殊权益外,一般都是次日中午12点退房,过了这个点可能就得多交钱,所以退房前最好看看入住须知,搞清楚时间,别吃哑巴亏。

酒店单方规定不代表合法合理,像上述案例中的酒店,收费按照所谓的“行业惯例”其实早就过时了,消费者要学会主张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遇到纠纷多沟通很关键,酒店的行为多多少少有点儿不近人情,晚退房两小时,黄先生补点儿费用也应该;但酒店不能搬出“惯例”就一刀切,至少得先告知消费者吧,双方沟通好了,说不定就不用闹到法院了。

延迟退房的习惯确实给酒店带来不少困扰,也侵占了下一位客人的权益,但动辄收取大笔“惩罚性”费用,似乎也不太厚道。

如何在酒店正当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之间寻求平衡?消费者自身又该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于这些问题,你有什么高招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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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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