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上海,六旬房东持续骚扰年轻女租客,甚至深夜强行上门,致女租客抑郁发作,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10 23:0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授权图片

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有些还闹到了法院,但像这起案件中房东的行为,实在令人气愤!

六旬房东不仅长期骚扰年轻女租客,还深更半夜强行上门,搞得人家神经衰弱,抑郁发作,这事儿到底该怎么判?租房市场的乱象又该如何规范?

案情回顾

2022年,上海某小区,“80后”女租客管女士独自租住,同小区的房东老李想加入业主群,但因年过六旬不会用智能手机,就请教管女士并在她帮助下成功加入。

管女士当时在家办公,同意老李偶尔上门问手机的操作问题,但没过多久,老李发来的信息已超出了咨询范畴。

管女士回复少了,老李还要求上门聊天,管女士发微信斥责,反倒引发老李不满。

老李开始指责管女士勾引他,并恶意揣测她的交友状况,某天晚上9点多,老李以担心漏雨为由要进管女士房间,被拒后仍执意闯入,无奈之下,管女士报警并当晚搬离出租屋。

搬走后,管女士持续出现睡眠差、夜间不敢关灯、心悸等症状,医院诊断为“抑郁发作”,身心受损的管女士将老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等。

法律分析

人格权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人格权益、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房东老李无故指责管女士勾引他,却拿不出证据,还对其进行辱骂,明显出于不良情绪和私心,严重骚扰了管女士的生活安宁。

老李深夜强行要进女租客房间更是荒唐至极,作为独居女性,管女士拒绝并提出白天、有他人在场时再查看房屋的建议非常合理。

老李的行为足以导致管女士情绪异常,身心健康受损,管女士主张老李构成健康权侵权、要求赔偿医疗费,法院予以支持。

但考虑到管女士未能提供首诊病历,不排除其本身存在精神类疾病,法院酌情判老李赔偿100元。

关于误工费,管女士自认系解除租房合同所致,与健康受损无关,故法院未支持其诉求,一审判决老李赔偿医疗费100元,老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启示

房客人身安全要当心,独居租房要防范安全隐患,发现房东行为异常要及时制止、固证并报警求助,必要时果断搬离。

房东也要守法有度,作为房东,要尊重房客隐私和人格尊严,杜绝任何骚扰行为,对房屋的合理疑虑应本着平等友善原则妥善解决。

租房纠纷应当遵循法律,房租事关切身利益,一旦发生纷争无法自行解决,就要及时寻求法律途径化解,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健康权侵权有救济,他人的过错行为,若导致自己身心健康受损,要及时取证就医,必要时可诉诸法律手段维权。

完善租房市场立法,租房市场鱼龙混杂,亟待健全相关法律,加大监管力度,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遏制违法失德行为。

你如何看待这起案件?在租房过程中,你有过哪些不愉快的经历?你认为如何从根本上规范租房市场的秩序?欢迎与大家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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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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