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贵州,一中学教师竟然挪用19万元学杂费,13万用于个人花销,6万买彩票,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文摘   2024-10-18 23:0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教书育人是神圣的职业,学生家长交给老师的学费更是沉甸甸的信任。

可就在贵州省黔南布某中学,竟然出了个师德败坏的教师,利用收费的便利,将学生的血汗钱据为己有,还拿去买彩票、挥霍,真是岂有此理!

这样的老师怎配站在讲台上?法院会如何惩治他的罪行?学校在费用管理上有什么漏洞?事发后如何挽回学生和家长的信任?让我们看看这起离谱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李某受聘成为贵州省黔南某民办高中的教师,担任某年级组长和班主任。

学校允许班主任代收学生费用,李某便开始收取本班学生的学杂费,其他班级的班主任也将收费交给李某。

8月到10月间,李某一共收了19.21万元学杂费,却迟迟不上交学校。

调查发现,李某私吞了13万元用于个人开销,还拿6万多元去买彩票,真是胆大包天!学校多次追讨无果,无奈之下报了警,案发后,李某家属替他还清了挪用款。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不还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挪用数额巨大的,处3年到7年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则在7年以上。案发前退还挪用资金的,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本案中,李某身为学校教师,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9.21万元,数额较大,其中13万元用于个人挥霍,6万元买彩票,性质恶劣。

因为家属代为退赔,且有自首认罪情节,应当对李某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挪用资金罪一案,依法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案件启示

此案给学校敲响了警钟:在收费管理上,一定要建章立制,严控风险,不能让个别教师把持大量现金,更不能让班主任长期代收费用,应当由财务统一收缴,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学校要树立安全意识,把学生费用视同“生命线”,建立严密的内控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进出有据。

学校也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李某这种败坏教师形象、腐蚀校园风气的害群之马。

平时多观察教师的生活作风,出现异常及时提醒、严肃查处,同时要创新家校沟通渠道,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消除隔阂猜忌,营造互信互助的良好氛围。

本案的李老师无疑是丧失师德、辜负师道的反面教材,他挪用学费的恶行,动摇了学生家长对学校的信任,给教育事业抹黑。

希望各地各校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落实,真正把教育的“奶酪”守护好、用好。

透过此案,不禁要问:除了制度和师德,如何从源头上防范此类事件?教育主管部门在监管学校财务上该采用什么更好的方法?期待各界有识之士畅所欲言,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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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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