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江苏,丈夫20万癌症赔款被妻子全部转走,妻子辩称夫妻共同财产拒绝返还,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11 04:2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授权图片

江苏一对再婚夫妻,丈夫不幸患癌,妻子不仅没尽心照料,还趁机将丈夫的20万癌症保险赔偿款全部转走。

更让人傻眼的是,妻子还振振有词,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拒不归还,到底这钱该不该还?法院最终怎么判?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案情回顾

王义峰与李翠翠都是离异后再婚,婚后,王义峰给自己买了一份恶性肿瘤保险。

2023年,王义峰被诊断患脑癌,在上海动了手术,期间,他把理赔材料和银行卡交给李翠翠,让她去保险公司办理赔付。

20万赔款到账当天,李翠翠竟把卡里30多万全转走了,王义峰认为自己术后还要化疗,多次让李翠翠还钱未果,无奈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0万理赔款。

庭审中,李翠翠承认转走钱财,但辩称用于支付律师费和个人开销,她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拒不返还。

法律分析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但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义峰投保的重疾险,是基于其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而签订的保险合同,一旦被保险人符合赔付条件,保险公司就要向其给付保险金。

该笔保险金虽取得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与婚姻关系无关,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为不同人,由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并订立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为保险金受益人,此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才是保险金的所有权人。

本案中,王义峰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理赔款理应归属于他本人。

李翠翠擅自支取王义峰的保险赔偿金并拒不归还,构成不当得利,王义峰要求返还没有不妥,法院支持其诉求于法有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重疾险是针对被保险人健康的特定险种,与被保险人的人身健康密切相关,理赔款是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用于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

李翠翠分文未用于丈夫治疗,遂判决她限期返还20万元,李翠翠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启示

夫妻忠诚互助很关键,婚姻中遇到一方患病,另一方理应给予支持和照料,妻子非但不管不顾,还占夫家之财,实在太寒心。

个人特定财产要明晰,虽说婚后所得共同共有,但针对个人的特定财产,如人身损害赔偿、重疾理赔等,仍属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对此要有共识。

要懂得用法律维权,面对配偶的不当行为,首先要通过沟通解决,实在不行就要果断诉诸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理昭昭,法理自在人心。

不患穷而患不均,家和万事兴,夫妻同心才能共筑美满,若只顾自己不顾对方,势必引发矛盾激化对立,家庭财产分配要公平合理,不能让婚姻沦为谋财的工具。

这个案子你怎么看?你认为如果另一半患有重症,自己拿钱脱身是什么样的心理?欢迎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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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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