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了!云南昆明,一女子委托财经大V替自己炒股亏本318万!谁负责?大V:亏完了,没办法了。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20 04:2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谁说代他人炒股不用负责?一纸委托协议,竟让一个普通投资者血本无归!这场“股海追凶”,涉案金额高达318万元!

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是女性,戏剧化的是,受托的大V竟然“人间蒸发”!到底是谁的过错?法律又将如何裁决?让我们一起走进案件现场,揭开这场股市悬案的真相。

案情回顾

去年6月,云南昆明的陈女士在网上结识了一位财经大V,这位女大V自称理财高手,拥有数万名粉丝。

陈女士对其信任有加,遂将自己价值336万元的股票账户,全权委托给大V打理。

但账户收益非但没有如约翻倍,反而每况愈下:第一个月,亏损100多万;三个月后,亏损近300万!更让人傻眼的是,大V竟然玩起了“失踪”:联系不上,也不回应。

直到今年3月,才得到一句“亏完了,没办法了”的回复,原来,短短9个月,陈女士的账户已经被大V炒到只剩18万,亏损率高达95%!

大V虽被平台封号,但陈女士的损失却无人赔付,无奈之下,陈女士将大V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委托理财期间的投资损失。

据陈女士回忆,当初会选择相信这名大V,一方面是看中了其“女性理财达人”的独特人设,另一方面也是被大V频繁晒出的“战绩”所吸引。

“我本身也是女性,会更容易相信同为女性的她,她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自信和睿智,我压根没想过会被带入'陷阱'。”陈女士无奈地表示。

当陈女士将账户交给大V后,情况马上发生了变化。“开始的一个月,我几乎每天都在催她,她都说'放心,在稳步回升'。可是账面的数字告诉我,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陈女士痛心疾首的说道。

陈女士说:“等到第三个月看到亏损近300万时,我整个人都傻了,她却还在那边信誓旦旦地说'再给我点时间',我哪里还敢相信她?!”

当陈女士决定“收回”账户时,大V却突然失联了,“微信不回,电话打不通,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陈女士无奈,

直到3个月后,才收到一句“账户炒空了,没办法”的回复,天啊,336万啊,就这么没了?!

股票亏损,受托人跑路,委托人欲哭无泪,一场名为“委托炒股”的闹剧,演变成了一出“血本无归”的悲情大戏。

到底是谁之过?又该如何挽回损失?陈女士将“昔日股神”告上法庭,期待用法律的准绳,划清是非曲直。

法律分析

本案中,根据微信聊天记录,陈女士和大V在委托之初有“风险自担”的约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大V就可以完全免除责任。

恰恰相反,作为有偿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大V理应更加审慎地履行受托义务,尽可能规避风险。

哪怕面对巨额亏损,大V也应及时采取止损措施,而非一味鼓吹“保证给你赚回来”,放任损失扩大,大V在委托理财过程中,明显存在重大过错。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规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大V借用陈女士的账户炒股,其行为本身就有违规之嫌。

尽管陈女士主动将账户“交予”大V打理,但并不代表大V就可为所欲为,一旦受托人的违规或不当操作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就应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委托合同的应有之义。

法院经审理,综合案件事实、过错情节等因素,判决大V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陈女士经济损失127万元。

这一判决无疑给所有委托理财的参与者敲响了警钟:受人之托,必当尽善其事,切莫借“委托”之名,行侵蚀他人利益之实。

案件看法

本案告诫广大投资者:理财虽好,切莫盲从,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即便是所谓的“大V”,也不可全然信赖,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追星炒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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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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