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民情 | “海心安·民生服务直通车”办理结果反馈(第161期)

文摘   2024-10-29 18:53   江苏  



海心安



为更好地听民声、纳民智、解民忧,走深走实线上群众路线,共同推进海安社会治理成效再上新台阶,海安市委、市政府开设“海心安·民生服务直通车”互动平台,诚邀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海安社会治理,及时发现身边问题,并将信息通过“海安发布”“我的海安”APP进行提交。我们会将您的信息第一时间转交到相关部门、区镇街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您反馈。

现将“海心安·民生服务直通车”平台截止2024年10月29日部分来信办理情况予以公布:

01

张先生

看到万达公告某宠物店在10月31日合同到期,会员号1855****640于2024年1月11日办理年卡生效,到期日应为2025年1月11日。会员年费899元,按照履约进度应退4个月的费用,224.75元。10月16日至店申请至今未退款。与商家联系,商家推脱。

诉求时间:2024-10-23

派发时间:2024-10-23(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海安市商务局)

签收时间:2024-10-23(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海安市商务局)

答复时间:2024-10-29(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海安市商务局)

张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已经向万达管理方反馈,据万达管理方陈述:商户已经电话联系您提供银行卡号向公司申请退款。我局将继续跟踪后续处理进展。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13-888126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10月29日


张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商务局于2024年10月24日与万达广场二楼服务台电话取得联系,他们将尽快处理您的问题,让每一位顾客满意是他们的宗旨。如有疑问,可以致电海安市商务局:0513-8892500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9日

02

万豪业主

现海安很多小区电梯被物业后期增加梯控系统,刷卡只能到达指定楼层。请问电梯发生急速下坠或运行异常最有效的自救方法是什么,是不是应该按亮所有楼层,让电梯系统反应停靠在最近的楼层。如果是那刷卡只能到达指定楼层是否合理,如果不是请问最有效的自救方法是什么?

诉求时间:2024-10-18

派发时间:2024-10-18(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海安市城管局)

签收时间:2024-10-18(海安市市场监管局)

                2024-10-21(海安市城管局)

申请退回:2024-10-21(海安市城管局:建议转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10-29(海安市市场监管局)

万豪业主,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未对电梯设置IC卡系统进行限制。电梯发生故障,请及时按压轿厢内报警装置等待救援。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科:0513-88964012、0513-889640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10月29日

03

听哥说

本人于2023年3月31日至11月24日在某公司润滑油工程项目上班考勤共计237天,6月至11月共计发放生活费21000元,年底发放12900元,2024年5月份发放14000元,共计47900元,谈的工资是430元/天,合计237*430=101910元,剩余工资54010元至今仍未发放。

诉求时间:2024-10-24

派发时间:2024-10-24(海安市人社局、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4-10-24(海安市人社局、高新区)

答复时间:2024-10-28(海安市人社局)

               2024-10-29(高新区)

听哥说,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经联系调查:被反映单位表示将尽快解决,但表示每天的工资标准和所欠数额存在较大的争议。上述已及时反馈给您,同时告知应尽快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西一楼大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13-8892153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人社局

2024年10月28日


听哥说,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问题反映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约见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经了解,建设单位已按实际进度拨付相应工程款,而您反映的施工单位部分工资未结清的问题基本属实(日工资标准和工作天数建议执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决),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前妥善处理,并及时支付剩余工资。同时,如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疑问,可致电:0513-887839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高新区

2024年10月29日

04

某识

星湖001到星湖湾小区这段黄海大道,短短100m左右,存在1个红绿灯,2个横穿马路通道。晚上行人、电瓶车络绎不绝,安全隐患很大。建议取消1个横穿马路的人行横道,或改成红绿灯。

诉求时间:2024-10-23

派发时间:2024-10-23(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签收时间:2024-10-23(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2024-10-28(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某识,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辖区交警中队经咨询大队秩序部门,此路口比较复杂,当初施划两条人行横道也是出于安全及地形考虑,暂时不宜取消,也不宜安装红绿灯;中队将会同秩序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实地查看,看有无再优化的举措。如有疑问,可致电城区交警中队:0513-888135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0月28日

05

热心人

东大街海天国际某理发店门前经常纵容其顾客在门口乱停乱放,看到有警察来又跑出来挪车,反之就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出行。建议有关部门在此处增加违法视频监控,改善此处停车秩序。

诉求时间:2024-10-23

派发时间:2024-10-23(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签收时间:2024-10-23(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2024-10-28(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热心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辖区交警中队安排人员加强对此处停车秩序的管理,及时对违停车辆进行驱离;同时中队也与商家沟通,要求店家做好门前“五包”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城区交警中队:0513-888135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0月28日

06

王先生

城东镇开发新村5组团东侧围墙出现侧倾裂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诉求时间:2024-10-24

派发时间:2024-10-24(开发区)

签收时间:2024-10-24(开发区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4-10-28(开发区建设局)

王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办事处、社区正全力推进您所在老旧小区组建业委会或物管会,由业委会或物管会按规定程序筹集维修费用,用于小区维修。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致电开发区建设局:0513-889113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开发区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07

陈先生

U派小区北边停车场路面十多处石材破损,雨天积水,电动车出行很危险。

诉求时间:2024-10-22

派发时间:2024-10-23(海安市城管局、开发区)

签收时间:2024-10-23(海安市城管局、立发街道东城社区)

答复时间:2024-10-25(立发街道东城社区)

              2024-10-28(海安市城管局)

陈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排查破损情况,尽快修缮完成。如有疑问,可致电城市管理局:0513-806802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10月28日


陈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社区已将上述情况反馈至U派小区物业处,物业表示将于近期对上面提到的路面破损处进行修复,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可致电东城社区:0513-8892644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立发办事处东城社区

2024年10月25日

08

柠栀

爱法山水小区路面道路大量停放车辆,造成以下危险:1.路面来往会车车辆无法正常通行;2.有的车辆停在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容易蹭车;3.特别是上下学时间段,路面大量停车,电动车行驶时容易碰撞。

诉求时间:2024-10-23

派发时间:2024-10-23(海安市城管局、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4-10-23(海安市城管局、海安街道平桥村)

答复时间:2024-10-28(海安市城管局、海安街道平桥村)

柠栀,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已经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宣传、巡查力度,张贴提示单,及时做好劝阻、制止工作。小区安全需要广大业主共同维护,拒不配合,业主可及时拨打“96119”热线电话。如有疑问,可致电城市管理局:0513-806802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10月28日


柠栀,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平桥村进行了详细了解,要求物业加强内部管理,在禁止停车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如“禁止停车”的警示牌,确保车主能够清晰识别并遵守规定。同时增加巡逻频次,特别是在高峰时段和易发生乱停车的区域,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车行为。对于违规停车的车辆,物业应进行记录,并尝试联系车主进行劝离。对于严重违规或拒不配合的车主,物业可以向相关执法管理部门报告,由其对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处理。在此也呼吁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小区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生活环境,共建文明交通环境,保障安全出行,更是每个业主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如有疑问,可致电爱法山水物业:1771412522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街道平桥村

2024年10月28日

09

奥体御府住户

作为一个新小区,住户还没完全住进去,楼道口已经被电瓶车严重堵住,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这种情况,没人管吗?

诉求时间:2024-10-24

派发时间:2024-10-24(海安市城市管理局、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4-10-24(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海安街道平桥村)

答复时间:2024-10-29(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海安街道平桥村)

奥体御府住户,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已经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宣传、巡查力度,及时做好劝阻、制止工作。小区安全需要广大业主共同维护,拒不配合,业主可及时拨打“96119”热线电话。如有疑问,可致电城市管理局:0513-806802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10月29日


奥体御府住户,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社区已要求物业人员每日加强整治,并对业主进行宣传。也希望广大业主为了安全考虑,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口。如有疑问,可至物业客服中心现场反应情况或致电物业24小时电话:0513-886816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街道平桥村

2024年10月29日

10

麦子

请问一下,墙面清理干净了吗?本人回复了吗?当事人为什么不清楚!为什么平桥村工作人员回复的情况不属实?【万豪国际地面储藏室住人,通道变成了私人位置,只许他家自己放电动车,放鞋柜,随意撕拉电线充电,储藏室使用桶装燃气,存在安全隐患,墙上私人钉KT板,影响美观,物业帮忙协调说是:尽量往边上靠靠,不挡路!麻烦相关部门帮忙解决问题】

诉求时间:2024-10-24

派发时间:2024-10-24(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4-10-24(海安街道平桥村)

答复时间:2024-10-29(海安街道平桥村)

麦子,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平桥村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您沟通,达成一致方案。目前鞋柜已搬离;两面墙体也拆除KT板,墙面粉刷完毕。墙面走线、通道内的电瓶车,物业会及时清理,保障通道畅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街道平桥村

2024年10月29日

11

朱先生

星湖天地正大门的某超市,厨房违章搭建,占用公共区域,大门口零乱不堪,业主进出受到影响,请有关部门查看!

诉求时间:2024-10-23

派发时间:2024-10-23(海安市城管局)

签收时间:2024-10-23(海安市城管局)

答复时间:2024-10-28(海安市城管局)

朱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处并非固定建筑,而是擅自堆放的可移动式橱柜。执法人员已经联系当事人要求移走此处堆放的物品,当事人承诺近期整改。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城管局:0513-8890615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10月28日

12

热心网友

某美容店在墙上开两个洞,设置了两根管道。这面墙是否为承重墙?这面墙是否可以随意开洞?这两根管道的作用是否合规?

诉求时间:2024-10-22

派发时间:2024-10-22(海安市城管局)

签收时间:2024-10-22(海安市城管局)

答复时间:2024-10-29(海安市城管局)

热心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店铺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商铺在东侧窗户上下各存在直径10公分的洞口一个,用于安装空调管道,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其余新开洞口。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市城市管理局:0513-889061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10月29日

13

搬砖人

请问主管部门,海安市相关部门有没有单独制定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等级标准?如果有请提供链接地址,如果没有请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参考具体哪个标准?能否提供下标准的全文?可以让广大业主和各个物业公司都有标准可循,防止相互之间推诿扯皮,互相指责。

诉求时间:2024-10-21

派发时间:2024-10-22(海安市城管局)

签收时间:2024-10-22(海安市城管局)

再次派发:2024-10-25(海安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4-10-25(海安市城管局)

               2024-10-28(海安市发改委)

搬砖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2012年发布的《关于印发〈海安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已明确了海安区域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的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因机构改革及政务网站清理等原因,目前暂无文件链接地址。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如实公示。未公示或者公示失实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另外业主大会成立后,可由业主、业主大会按法定程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相关约定。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市发改委:0513-8889128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发改委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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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心安

民生服务直通车




发布:陈莉雯、杨艳鋆、吴荣慧

审核:洪   俊、徐晓辉、陈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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