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除夕,我窝在粉岭(坟岭)的公寓,捧着泡好的公仔面,双击点开下载好了《蝙蝠侠》系列电影,开始第一次一个人过春节。选迈克尔•基顿来扮演蝙蝠侠确实有些让人错愕,漫画中那个英俊潇洒的大块头布鲁斯•韦恩忽然变成了这个既不高也不算健壮的男人,难怪当年在片子还没上映的时候就已经有大批狂热的漫画迷写信给DC请他们换掉基顿。但看完了前两部片子,不得不说蒂姆•波顿还是很好的抓住了原著的黑暗基调,没有被亚当•威斯特主演的电视版那光怪陆离的卡通风格带跑,虽然基顿本人在身材相貌等诸多方面都逊色于克里斯蒂安•贝尔,杰克•尼科尔森所扮演的小丑从裤管中掏出来的那杆枪管足有一米长的手枪也充满了波顿式的奇诡,这部电影还是取得了票房和评论层面的双重成功。次年的《蝙蝠侠归来》虽然在整体风格上愈加黑暗,对暴力色情描绘的尺度也远超前作,仍然取得了不输于前作的成功。
可惜好运就此戛然而止,在得知波顿选择放弃导筒,第三部影片的剧本风格又太过明亮后,基顿在事业的巅峰期硬生生推掉了这个让他大红大紫角色,转而拍摄一些剧情片,虽然仍然塑造出了大量极为优秀的角色(有心者可以去看看基顿这一时期的作品,推荐《杰基•布朗》这部片子),终究没有谁能够媲美蝙蝠侠的影响力。而离开了波顿与基顿这双顿组合的《蝙蝠侠》也迅速沦落为毁人不倦的票房毒药,瓦尔·基尔默、乔治•克鲁尼两位后继者几乎因为参演《永远的蝙蝠侠》及《蝙蝠侠与罗宾》而结束自己的演艺生涯。基顿虽然明智地选择了激流勇退,但一夜之间从名满天下到不为人知,着实令人唏嘘。
然而如果没有这份经历,他也许就不会塑造出《鸟人》中里根•汤姆森这个精彩至极的人物。自2009年自导自演的影片《愉快的绅士》之后,他已经有将近6年时间没有担任过任何一部影片的男主角了,看到《鸟人》的海报,你也许会想,难道年逾六十的基顿想要靠重归超级英雄动作片来搭上如火如荼的动漫改编电影这趟快车,重回自己的老路吗?而答案,就在影片之中。
曾经因在90年代主演了三部《鸟人》(而大红大紫的好莱坞影星里根•汤姆森近来混的不太好,在主动辞演第四部后,他的职业生涯几乎跌倒了谷底。由于一心想要证明自己身为演员的艺术价值,他选择了登上舞台,挑战对演员极为苛刻的百老汇的认可。可惜愿望归愿望,在预演阶段事故便层出不穷,先是男二号发生事故入院,替补而来的擅长体验派演员,爱德华•诺顿扮演的迈克•夏纳在预演中屡屡出现状况,不是在舞台上因为所喝真酒被替换而大发雷霆直接中止了演出,便是在舞台上性欲大发想要真刀真枪行事。除了要抵押房产以应对演员替换和预演事故导致的各种财务窟窿,里根还不得不面对自己毒瘾难戒的女儿萨姆以及对好莱坞演员充满偏见,表示将以一篇负面评论摧毁整个演出的戏剧评论家塔比瑟•迪金森。更别提那个一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画外音,如同麦克白的夫人一样催促着麦克白按照自己真实意愿行事的鸟人了。
如果要选一个词来形容里根的生活,应该是“中年危机”。经历过大红大紫与泯然众人之后,他将自己的一切都押在了这场演出上。对他而言,这部戏不仅意味着童年梦想的实现(曾受到雷蒙德·卡佛肯定的他终于将其最为知名的作品《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搬上了百老汇的舞台),也是他想要证明自己此生意义、实现事业第二春的最后一搏。他似乎成功了,虽然预演事故不断,但这个男人的拼死搏斗不止挽救了这部戏剧,也替他找回了离去的妻子,赢得了女儿的尊敬。但这条剧情线索不过是影片最浅显的一部分,真正的内核其实是与这简单和谐的主线故事完全悖逆的一场对于人生的疯狂解构。
每当里根独处之时,他的脑海中都会不断冒出鸟人的形象与他对话,他也拥有了如同原力一般的遥控能力以及漂浮能力。到了影片的后半程,关于鸟人的幻觉以及他自己的超能力甚至化为了现实,这个他自己二十年前创造的形象仿佛已经压倒了他自己的人格,成为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尽管在主线故事中他不断述说着排演这场戏剧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鸟人总是会将他在不同情境下的真心话毫无遮拦的说出来。在影片的初期,他对这些话是极为抵触的,总认为这些不过是自己毫无价值的从影经历留下的诅咒,直到在酒吧被塔比瑟羞辱一番之后,他才终于意识到了这些话的价值。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曾特意谈到自己于1992年辞演第三部时(基顿于同年辞演蝙蝠侠)的心路历程,但媒体似乎并不在意,他们在乎的是里根急于重返聚光灯的欲望。不止如此,在迈克和里根自己的女儿看来,里根所付出一切努力不仅是徒劳的,也并不像他说的那么高尚或者理想化。迈克从一开始就与塔比瑟站在相同的位置,以百老汇的标准充满怜悯与轻蔑地看着这个来自好莱坞的蹩脚演员试图在一个自己毫不熟悉的战场向整个世界宣战。在预演时,他便已经轻而易举地指出了里根改编剧本中台词的冗余与啰嗦,并以自己的舞台技巧纠正着里根的表演方式。
萨姆更是一针见血地戳破了里根的谎言:“在第三部漫画改编电影之前,在人们开始忘记到底是谁在那身鸟类戏装里之前,你还算是有个事业的。你现在正在做的这部戏是基于一部写在60年前的小说,看戏的不过是一千个富有的老年白人,他们唯一关心的不过是戏剧散场之后去哪儿享用他们的蛋糕和咖啡。你只不过想要找回那种众人仰慕的感觉。可惜外面有一整个世界的人每天挤破头想要找到这种感觉。而你表现的就好像他们根本不存在一样!在你故意忽略的地方很多事情都在发生着,而这个地方也早已把你忘记了。我想说的是,你是谁啊?你恨博客。你取笑推特。你甚至连一个脸书页面都没有。你才是那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你演这个戏不过是因为你害怕死亡,害怕像我们剩下这些人一样,压根儿无足轻重。可是你知道吗?你是对的。你无足轻重。这戏一点儿都不重要。你也不再重要了。慢慢习惯吧。”
在跳下楼顶开始飞翔之际,他终于褪下了理想主义的伪装,首演的最后一场戏中,他终于冲着自己的脑袋扣下了那把真枪的扳机,以一种血腥、暴力、自我牺牲的方式完成了自己的戏剧之旅。虽然最后的代价只是一个鼻子,并无性命之虞,整部戏剧也赢得了巨大的成功,甚至连塔比瑟也在拒绝鼓掌并离席而去后为这部戏撰写了一篇极为正面的报道《愚昧无知那意料之外的美德》,但他赢得这场与百老汇的战争所依赖的手段与二十年前赢得好莱坞式成功的手段并无不同,都不过是一场沉浸在血浆之中的暴力盛宴,只不过对于好莱坞而言,这不过是常态,而对百老汇而言,代价要远高一些。
然而即使是生命的代价,也已经足以证明萨姆那段话是如何真实到有一丝可悲,最终用来评断演出的不再是演出本身,而是四散在舞台上的那个被崩成碎片的鼻子,以及自枪口飘出,弥漫在整个剧院的火药味儿。在这篇评论刊出后,里根征服了百老汇,但就在取得胜利的同时,百老汇对于里根而言的一切意义也随之消散。被想要成为什么人的欲望所驱动的一切行动最终也淡化为跃出窗口,像鸟儿一样飞翔的冲动。好莱坞与百老汇之间的分野已经模糊不堪,渐渐清晰的反而是里根那颗不再挣扎,已趋平静的内心。
在里根化妆室的镜子里,可以看到一本书:苏珊•桑塔格的《反对阐释》,如果我们将《反对阐释》中所述及的对于文艺评论的反思带入到这部作品中去,便可以品味出这部影片在主线背后蕴藏的一些对于艺术作品本身的思考。《反对阐释》中,桑塔格提出现有的文艺分析对艺术作品的形式与内容进行了太过精致的划分,并在这一过程中失掉了对于作品本体的完整感受能力,沦为对细枝末节进行过度阐释的作品摧毁/变异者,而里根最初对于舞台的想象与期待,正是一种理想化的过度诠释。他以为要摆脱自己过去的成功,便需要以一种能够超越好莱坞的作品形式来进行挑战,而百老汇毫无疑问是最好的选择。然而正如苏珊所说,这些百老汇的受众与电影院的受众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反向来看,百老汇同样也未必就比好莱坞高雅多少,里根与塔比瑟对决之时已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自己在这部戏剧上付出了一切,塔比瑟不应因自己的过去而在没看过演出的时候便以各种标签来试图摧毁这部作品。
里根在排演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了自己先前想法的虚伪,鸟人的一席话更是述说出了他心底早已知晓,只是一直想要予以否认的事实:人们就是喜欢动作戏、喜欢爆炸,而好莱坞不过是满足了人们这部分需求罢了。百老汇也许满足了人们对于人性、情感进行哲学思辨的需求,但这与对爆米花电影元素所代表的需求之间并无高下之别,二十年前的鸟人不仅是广大影迷的需求,也是源自他自己内心欲求的形象,有谁没有梦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飞翔,或是像绝地武士一样随心所欲的操控一切?也许相对于那些哲学思辨,这不切实际的梦想反而更为简单,也更加纯粹。
里根最终将道具枪换为真枪,可以有若干种解读,既可以看成在迈克评价道具枪不真实后,里根为追求戏剧真实感以求演员更加投入表演的行为,亦可以看作他最终选择以好莱坞式的夸张对抗百老汇的有色眼镜,更可以简简单单地看作一场自杀。不论最后那篇评论是非出版,他的整个演出过程已经完美地实现了预期目标,不仅场场爆满,也赢得了诸位导演的认可,其后的演出机会自不必多言。为何要在这一刻选择死亡?其实很简单,他早在二十年前便已经体会过了万人景仰的感受,这场戏剧的目的是重回自己事业的巅峰,但当他抵达这巅峰的时候,也就抵达了他生命的终点,其后的一切不过是一场重复。如果生命能够停止在这一瞬,岂非人世间最美妙的事情?
戏剧本身在故事中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内容,《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既是雷蒙德•卡佛最为知名的作品集的名字,也是其中一篇故事的名字。影片的戏中戏,决定里根生涯的这出改编戏剧便是取材自这篇故事,餐厅一场戏中主角梅尔所述说的老年夫妇遭遇车祸的一段独白甚至是逐字照搬了小说原文,但戏剧显然对故事进行了大幅扩充,在最后一幕我们甚至看到了对爱情一直持苛刻嘲讽态度的梅尔面对出轨的妻子特蕾莎和好友尼克,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生活的虚伪,并最终拔枪自尽的情节。这部分剧情显然是为了与主剧情对应而加入的,梅尔口中的虚伪的爱情与里根那只存在于理想层面的事业其实是互为表里的两条线索,这两条线索最终交汇于那把轰碎里根鼻子的手枪,戏剧与现实终于归于一点,角色与演员的双重死亡。
整部影片采取了一镜到底的方式进行拍摄,虽然在部分日夜交替的时刻能够看出特效处理的效果,但在这两个小时的过程中,每一幕戏的长度也已经足以令人咂舌,更别提所有拍摄几乎都是在时代广场上的同一间剧院内进行的,只有少数镜头取自距离不远的一间酒吧。极为有限的场景设置与快速交替的叙事片段对拍摄提出了极为苛刻的要求,在本片导演,来自墨西哥的导演阿利安卓·岗札雷·伊纳利图(主要作品:《巴别塔》)将自己的拍摄计划告诉另一位导演迈克·尼科尔斯,后者指出这种拍摄方式将大幅削弱导演的剪辑机会,将对影片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但岗札雷仍然坚持了自己最初的设想。为了让剧情更加紧凑,经常会出现一场戏之后短暂的场景转移后时间节点大幅推进的处理,如果对于一般的影片肯定会让观众产生跳脱感,但在这部主角偶尔会展现出超能力的影片中,这种不和谐感便显得微不足道了。岗札雷的南美出身让他的作品不可避免得具备了一丝魔幻现实主义气息,这股略显疯狂的味道与超级英雄背景串联起来以后,反而让这部骨子里探讨艺术本质与生命意义的影片跳出了一般文艺片的晦涩与沉重,拥有了一种奇妙的轻盈。
至于里根到底是否拥有超能力,导演并没给观众一个标准答案。也许正如最后一个镜头所示的,萨姆望向窗外时,最初是向下寻找人行道上里根的尸体,但在一无所获后,她缓缓抬起头,仿佛看到了什么似的笑了出来。
不管你怎么想,我总觉得萨姆露出笑容,是因为她看到了有人在飞翔,而飞翔,将永远是人类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