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况
10月24日,青岛大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现场巡查时发现,停靠51泊位的巴拿马籍多用途船“S”轮右舷船舯处勘划的夏季载重线上边缘已完全浸没水中,涉嫌超载。随后,海事执法人员对该异常情况开展调查。
经执法人员登轮现场勘验并调查核实,该轮载重线证书核定的夏季干舷为1784mm,而现场测定的实际干舷为:左舷1600mm、右舷1670mm,已构成超过核定载重线违规载运货物违法行为。
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除进行抢险或者生命救助外,客船应当按照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运乘客,货船载运货物应当符合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和载货种类,不得载运乘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十)项规定,将会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通过上述案例,航运公司、港口码头等相关从业人员应引以为戒,加强船舶装载过程中船舶六面吃水的勘测,合理配积载,严格按照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标志来装载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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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每年10月,航行于汕头以北中国沿海的国内航行海船执行的应该是热带载重线,为什么上述案例在测定实际干舷时是以夏季干舷为基准?
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了解如何辨识国际、国内航行海船的载重线标志吧。
什么是船舶载重线及载重线标志?
关于载重线规定国际、国内
航行船舶有何不同?
超载重线标志载运货物的危害
来源:青岛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