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江中下游干流水位持续消退
受水位回落影响
泰州靖江#12锚地相关锚泊区域
水深锚泊条件进一步削弱
2024年11月11日1500时
大通站水位为4.78m
相应流量为12400m³/s
此前依照管理原则
#12锚地共划定
33个锚泊网格和1个分隔区
⚓ 80米以上的空载船在0—8号网格锚泊;
⚓ 80米以上的重载船在9—10号网格锚泊;
⚓ 80米以下的空载船在11—17号、22—28号网格锚泊;
⚓ 80米以下的重载船在18—21号、29—32号网格锚泊。
⚓ 分隔区位于长江FB#11红浮至其下游300米南侧,分隔区内严禁船舶锚泊。
那么现在
#12锚地该如何锚泊呢
单线网格限制锚泊
双线网格暂停锚泊
⚓ 80米以上的空载船0—8号网格正常锚泊;
⚓ 80米以上的重载船9—10号网格正常锚泊;
⚓ 80米以下的空载船11—17号网格水深约3米,限制锚泊;22—28号网格落潮时水深约1米,暂停锚泊;
⚓ 80米以下的重载船18—21号网格水深约4米,限制锚泊;29—32号网格水深约1米,暂停锚泊。
⚓ 分隔区位于长江FB#11红浮至其下游300米南侧,分隔区内严禁船舶锚泊。
⚓1.有锚泊申请需求的船舶,应提前12个小时在“海事通”APP申请,获得锚调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VHF22频道报锚调中心获取锚位。
⚓2.驶入锚地船舶应提前发布船舶动态信息,加强与进出锚地的船舶和顺航道行驶的船舶沟通联系。
⚓3.锚泊期间船舶应加强值班,时刻关注水文变化以及恶劣天气气象预警信息,避免发生走锚与搁浅险情事故。
⚓4.驶出锚地船舶应提前发布动态,在具备安全的条件下进入航道或调头,不满足安全进入航道或掉头条件时,应在锚地边缘慢车等候,严禁强行进入航道或掉头下行。
锚地调度中心24小时电话
18115961231
申请锚地具体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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