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君非银刘欣琦团队】规范发行上市收费,边际利好投行展业——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服务新规点评

民生   2024-08-18 19:46   上海  

规范发行上市收费,边际利好投行展业

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服务新规点评


作者:刘欣琦/吴浩东/王思玥



新规旨在更好发挥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明确券商保荐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边际利好投行展业。



事件:近日,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联合起草《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新规”)并公开征求意见。


新规旨在推动中介机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但此前部分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诱发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新规明确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和收费准则,并强化相关主体的监管要求。1)优化券商承销保荐业务收费要求,一是明确券商保荐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二是提出承销业务收费应遵循市场化规则,综合评估项目成本等因素收取服务费用;2)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责任要求,一是明确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以参与实施违法行为等形式帮助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二是明确中介机构收费的禁止性行为,如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收取其他费用或者以临时加价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另行约定等方式规避监管收取费用等;3)强化相关主体的要求,如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并明确违反发放的要予以追回,一定程度上抑制地方过度的上市冲动。


新规出台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边际利好投行展业。此前券商投行保荐业务收费与否多以发行上市结果为准,股权融资收紧的背景下展业压力增加,新规提出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边际上利好投行展业。长远看,新规有望推动中介机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利好合规稳健、专业优势突出的头部优质券商。


风险提示:1)股权融资收紧;2)资本市场大幅波动。



以上内容节选自国泰君安证券已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规范发行上市收费,边际利好投行展业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完整版报告。



本公众订阅号(微信号: 欣琦看金融 )为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非银金融研究团队依法设立并运营的微信公众订阅号。本团队负责人刘欣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编号为S0880515050001。

本订阅号不是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平台。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均来自于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如需了解详细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具体参见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本订阅号推送的信息仅限完整报告发布当日有效,发布日后推送的信息受限于相关因素的更新而不再准确或者失效的,本订阅号不承担更新推送信息或另行通知义务,后续更新信息以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为准。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面向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服务签约客户。因本资料暂时无法设置访问限制,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若您并非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服务签约客户,为控制投资风险,还请取消关注,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中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国泰君安证券及本订阅号运营团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所载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版权仅为国泰君安证券所有。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者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欣琦看金融
公众号用于发布刘欣琦的非银金融行业研究观点,欢迎大家关注,并与我们交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