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异于偷,几百万,却无法律责任”:国自然不端,罚得还是太轻?!

文摘   2024-10-16 11:45   陕西  


注:本文由蔚青学者原创,部分素材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内容仅做学术分享之用,转载本文请联系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源。

近期,国自然基金委再次通报了一批学术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其中,涉及评审请托、论文造假等不同类型的不端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院士候选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得主皆在被通报之列。

图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为什么屡禁不止,学者明知故犯?

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其一,学者当前的从业环境很“卷”。一方面,考核晋升要求高,标准逐年水涨船高,置身学术圈,每位学者都面临不小的考评压力,而“国自然项目”则是青年学者们晋升考评的核心指标;另一方面,国自然资助率逐年下降,如2024年青年、面上等项目的资助率均迎来史上普跌,随申请量逐年上涨,竞争难度越来越大

在“名额有限,优中选优”的条件下,不少申请者发现,当学术实力在同一水平层次上,卷论文、卷“本子”本身的意义不大了,因为“大家都有等于大家都没有”,这时候,就要拼“别的”东西。说白了,申请国自然,本子的背后是人。

其二,部分学者个人在科研之路上的初心早已扭曲。科研是为了什么?恐怕在TA们心里是攀高枝、追“帽子”、谋名利……科研要做什么?大概就是买卖论文、造假数据、挂名、跑大会、喝大酒、拉关系……

其三,一方面,高校、期刊方、国自然等单位的监管审查尚有不足,可以注意到,国自然当前通报皆为“倒查”,前置性的审查监管是缺位的。另一方面,对于学术不端的惩处力度仍不足以震慑人心,为心怀不轨的人提供了“投机取巧”的空间:收益回报极高,被发现的风险极低

“酱缸效应”是不是学者犯错的理由?

通报一出,笔者观察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不少人为被通报者“喊冤”

社交论坛上关于“酱缸”的讨论

这种现象直指当前科研生态的问题。究竟是“罪有应得”还是“不够有权厉害”?不端行为是“大部分人的通常操作”的,被抓住并通报是“倒霉”或是“斗争失败”。如此论调,是否应该成为不端行为的“理由”?

各位学者读至此,是不是想起周围时常也有“不打招呼,不行”“招呼要打在平时”(润物细无声型打招呼)的声音?

在笔者看来,这类现象反映了在当前科研生态中,实际上有不少人都默认了国自然应该打招呼、打招呼更能保证成功的“潜规则”

进而言之,至少有一部分学者,已经丧失了对科研评价的真正标准,认为,比起实力,“关系”更加重要。一旦达成这种共识的人在科研圈中越来越多,甚至达成此类共识的人掌握一定的话语权,长此以往,科研风气将尽毁,这个圈子沦为“酱缸”就真不远了。这样的染缸,会边缘化真正脚踏实地的人,寒了人心,而善于钻营的人总能上位,“劣币驱逐良币”,必将阻碍科研,浪费国家和社会的资源。


不缺惩罚,缺的是严惩不贷?

“明知故犯”的学术不端,归根到底是不遵守规则的“失信”行为。

在申请国自然项目时,不知道这些被通报者在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等等相关规章制度条款时是不是莞尔一笑。

在TA们眼中,这些或许仅仅是走个形式,作为学者的“诚信”在成功欲和私利面前甚是捉襟见肘。

谈及制度,尽管当前国自然项目建立并逐渐完善了相关信用制度、也完善了相应惩处措施,然而问题是:事前审查监管力度、事后惩处执行的震慑力仍有不足。

举个例子,在我国如“高考”这样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不仅会面临取消成绩、暂停1-3年内相关考试参考资格等处罚,还会面临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刑事处罚。而当前国自然项目的“作弊”,一般仅受到撤销项目、暂停资格、追回资金及通报批评。

尽管不能将“高考”与“申请国自然项目”简单类比,但笔者认为,以当前科研生态中国自然项目的地位,其在决定各位申请人前途的作用上,重要性不亚于“高考”。这也意味着,一次不公平的选拔,也会转变诸多人的命运。

而当前制度体系,似乎还未及时跟上变化。当然,2022年基金委已经对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了一次“版本更新”于2023年起实行,包括将“打探、请托”纳入范围增加“内部通报”处理措施扩大被处理主体范围等。这是好信号,笔者仍想强调的是,在包括基金委在内的整个监管体系上,对学术不端的惩处仍有很大优化空间。比如,是否应增加“一次不端,暂停各类项目资格”的惩罚是否应公开判定标准如“什么行为属情节较重、什么行为属情节严重”以接受监督等等。

国自然基金委现行制度与近期通报批次中的一例案件

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执行。所谓“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否则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建立规章制度后需要的是强有力地执行,使抱有投机心理的人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国自然项目的申请成败,事关每一位申请的切身利益。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违规成本太低时,违规就是一个很自然的选择。惩罚使得失信的人“所失”大于“所得”,而且总是如此,人们才会持续遵守规则

用一位学者的怒评来说“(这些不端行为)无异于偷,几百万,却无法律责任”,没有严惩,便有“前仆后继”。

社交论坛上关于“严惩”的讨论

说到底,公平性的保证,不能依靠申请人、评审人个体的“自我约束”来实现,需要有严格的审查及失信惩罚机制。在笔者看来,在道德水平尚不能完全规范学术不端行为时,审查与惩罚制度的认真执行落地是当务之急。

学术路漫漫,普通人攀爬学术阶梯,注定是一场充满不确定性的冒险……

形势总在变化,难度仍在升级!你是不是还在发愁:变化快、信息少、人脉少、科研忙,没有大把时间研究成功上岸的方法……蔚青学者作为青年学者学术生涯陪伴者,助你打破“信息差”,欢迎关注蔚青学者公众号并登录蔚青学者官网,助你轻松掌握最新的招聘信息政策解读科研动态👇👇👇

同时,对于正在备战2025海优申请季的各位候选人,蔚青学者为各位精心准备了以下超值福利,请快接住!👇👇👇

如果您对文章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蔚青学者说取得联系。联系方式:15366039465(蔚青学者说)

注: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内容仅做学术分享之用,转载本文请联系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源

蔚青学者说
你的学术partner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