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学术“指挥棒”交给“懂门道”的人

文摘   2024-10-16 11:45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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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为统筹协调,院为办学实体”是世界一流大学普遍采用的治理模式……在我国,早有一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先行先试,启动相关改革以“提升院系地位,强化学术自治……”

在笔者看来:“院办校”模式确实于诸位学者利好颇多,但“院办校”模式的真正落地,仍可谓是:“步履维艰”!

那么,为何说中国的“院办校”步履维艰?鼓励学术自治,让学者更有“发言权”很难吗?接下来,围绕这两个问题作一展开探讨,欢迎互动交流:

“院办校”=学术自治?

何为“院办校”?以人才评聘为例,大学引进高层次教师或职称评审,按“院办校”模式,引进什么人、职称怎么评,裁定权在“学院”,学校只负责流程上的认定,比如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教师福利保障法人发放等。而目前,大部分高校仍采取“校办院”的老办法,各学院只有“建议权”,具体师资评聘、职称任免由学校决定。

那么,往日被称之为象牙塔的大学,究竟是行政,还是学术?身在其中的诸位学者,其身份自是大不相同。“提升院系地位,强化学术自治……”于学者而言,“院办校”模式有着诸多裨益,也可以浓缩成四个字:“学术公平”!

一方面,“院办校”模式以院系自治为学术赋权。学校则更专注于师生服务、学校发展等整体性规划,将学术一端诸如师资引进、学科发展等决定权交给学院。由教授学者群体主导学术科研,破除高校过于行政化的不良习气,同时,进一步强化高校一切为了科研、一切为了教育的导向。

另,“院办校”模式强调“学术自治”,“学术为先”的衡量标准让学校高质量发展更“切合实际”。大学本质上还是一个学术组织,以学术为唯一标准利于营造开放、自由的学术生态。追求学术发展之余,各学院能契合自身学科特色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更利于打造“差异化、梯队式人才”蓄水池。

事实上,国内大学的“院办校”模式实践早有动作,先行先试的北大、复旦、上交、中大等综合性大学。近期,中南大学、武汉轻工大学等多所高校相继召开“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推进会”,进一步扩大学院管理自主权,深化“院办校”改革。

国家层面上,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同年,教育部发文进一步明确,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减少行政干预。
此后,高校层面开始了对“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创新探索:

2014年12月,《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获批,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综合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开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的一系列尝试与探索。同年,清华、复旦、上交等大学启动“院办校”模式管理体制……

2018年5月,北京理工大学启动实施“大部制”机构改革。其中,针对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术科研、计划财务、资产实设、合作发展、后勤基建、监督执纪8个版块,实现人、财、物等资源的“大统筹”,推动形成“管服分离”,实现机构协同高效运行。

2018年10月,中山大学明确:“深化实施综合改革,加快推动‘院系办校’模式改革,加快实施职员职级制改革,促进核心办学指标‘再倍增’”。

2023年4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启动“院办校”模式改革,与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等首批5个学院签署关键业绩指标任务书,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2024年7月,中南大学召开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推进会,在岗位聘用、科研经费、收入分配、争取办学资源等方面制定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学校内部治理体系。

……

图源:网络

既然“院办校”模式早有实践。那么,何以说“院办校”步履维艰?说到底,还是“学术公平”的实现仍面临诸多困难,是学者的“发言权”还不够有保障
为何“院办校”尚未大规模推广?

首先,“院办校”模式的普及落地,要克服的是如何适应国内高校的“行政化”土壤

正如前文所提及的,当下我国已有部分大学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院办校”模式的自主探索,但总体而言仍处于“院系治理改革”的初级阶段,部分高校院系的独立治理能力还不强,尚未达成大规模推广的施行条件。

据研究,我国实现“院系自治”的三种“加权”途径包括:一是以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为代表的“人事权”下放,学院在选人、用人、育人上拥有绝对的自主权;二是以厦门大学为代表的“财权”下放,增加院系的财务自主权力,将课酬、实践教学经费、差旅费、办公费、学生经费、运行费等统一下拨至院系单位。三是以复旦大学为典型,优化行政架构下放权力模式,由院系自主调配资源,包括人事、财务、学术发展及人才引进培养等权利持续下沉,以符合大学“学术共同体”的本性。

但实际上,“院办校”模式的具体实践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照搬照抄,需结合学校、学院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进行深入探索与定位,目前,“院办校”的推广还需继续沉淀。

此外,在具体的实践推广上,仍需考量的问题包括:院系自治该如何“放权”?“放权”后高校与学院的“治理成效”又该如何评定?学者在“话语权”提升后,如何以新的身份适应全新的学术环境?高校行政、学院管理又该适应什么角色定位,更好的实现“大学”本色?让学术的归学术,让行政的归行政。

写在最后

冲出“行政”与“学术”二元对立的认知陷阱,才能让大学不再被称作“象牙塔”,真正成为追求真理、开放自由的知识殿堂。再者,大学的“行政”与“学术”也并不矛盾。高校“行政”存在之必要,就在于让学术的更学术、让大学回归“立德树人”的学术组织本身。
此外,“院办校”模式的实施,背后是学术自主该如何实现。学者追求的“话语权”也关乎“学术公平”能否真正实现。故,实现学术公平,是要把人才引育、学术资源的分配权真正交由学者,把学术发展的“指挥棒”交还给“懂门道”的人。

学术路漫漫,普通人攀爬学术阶梯,注定是一场充满不确定性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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