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驱动因素影响研究——基于人工成本、税费成本与其他因素的比较分析

文摘   财经   2024-10-28 11:25   北京  


作者信息

朱小玉(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滕阳川(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施文凯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张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文章内容



一、引言
成本洼地从来都是跨国企业产业转移所青睐的目的地。低成本,通常是驱动国际产业转移的起始要素,也是全球前几轮产业转移、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关键驱动力。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20世纪中期,日本和联邦德国凭借工业基础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承接了来自美国的纺织业、钢铁业等制造业的转移。随后,20世纪70年代的“亚洲四小龙”、21世纪初的中国,同样以低廉的要素成本承接后续的国际产业转移。2010年以来,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开启了以中国为输出国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中国的部分产业逐步向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国家(地区)迁移。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借助与中国临近的地理优势和港口众多的海运交通便利条件,成为承接中国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首选地。中国的鞋业、服装纺织业以及电子制造业等逐渐转移到东盟地区。比如:宝成、和泰等国际鞋业巨头布局东盟地区,逐步撤出在中国的产能;部分中国纺织业龙头企业开始在越南、柬埔寨、缅甸等国家进行产能扩张;三星、LG、英特尔、微软、富士康等国际电子制造业在越南设厂,并承接大量来自中国的订单。随着中国产业向东盟转移,双方深化合作,经济互补性大大增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越南是中国在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在世界上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国。据统计,2013—2022年,中国向越南出口总额从486亿美元(约合3454亿元人民币)增至1438亿美元(约合10221亿元人民币),十年间增长了近3倍;向柬埔寨出口总额从34亿美元(约合241亿元人民币)增至139亿美元(约合988亿元人民币),十年间增长了超过4倍。2019年以来,中国对越南投资进一步增加,从2021年的29.2亿美元大幅增至2023年的44.7亿美元,同比增长77.6%。
然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有别于前几次的产业转移,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的背景在要素成本之外又增添了其他不确定性和新特征。近年来,中美经贸摩擦升级叠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蔓延,又进一步推高了全球贸易壁垒。与此同时,受地缘政治冲突的影响,国际贸易呈现加速向区域性低成本中心转移或向发达国家回流的态势。2022年以来,全球产业转移的主导要素从经济层面不断扩张至其他层面,部分制造业从中国向南亚及东南亚等地区转移的速度加快,中国面临全球价值链转移的风险与挑战,制造业的竞争力受到高度关注。因此,厘清人工成本和税费成本等国际竞争要素是否仍继续主导着本轮产业转移,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既有研究对产业转移的分析主要聚焦经济要素的成本差异与制度性营商环境的比较(魏浩等,2013;岳圣淞,2021;王海全等,2021)。在研究人工成本的货币工资过程中往往忽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征缴强度等问题,对非报酬类劳动成本(如劳动假期、劳动议价权利等)关注更少。在研究税费要素的国际比较过程中往往局限于关税,对影响产业链配套、转移成本分摊等的税费隐性成本因素关注不足。为此,本文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扩展可比要素范围,从货币工资成本扩展到综合用工成本,从关税成本扩展到综合税费成本,再从经济要素扩展到其他要素,尝试将国际文献数据、调研数据与调研案例分析相结合,以制造业为样板,进一步揭示经济要素与其他要素在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中的作用及之间的转换关系。


二、人工成本竞争优势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正在逐步减弱
一般而言,制造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在10%~20%,但我国制造业劳动要素投入总体偏高,半数以上企业人工成本超过20%,17.7%的企业人工成本甚至超过总成本的40%(肖婷婷,2022)。2013年至2022年十年间,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为9.2%,高于名义GDP年平均增速(8.2%),体现出补偿性增长态势。在货币工资水平比较方面,从不同角度考量的结论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全球人工成本洼地间的垂直落差正在缩小。
(一)中国名义最低工资水平高于东南亚国家,但按购买力平价折算后差距显著缩小
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快速提高,中国制造业工资水平经历了中高速增长,带动最低工资水平的大幅提升。由于最低工资水平往往是分档、分地区设置的,最高档和最低档之间亦存在较大间距,因此在进行国际比较时需要分别研究。仅从2022年各国最低工资最高档的绝对值看,我国与东南亚国家相比似乎已基本失去了相对竞争力,但最低工资最低档的绝对水平仍然相对接近。
部分国家对不同的地理区域(如省或城市)设置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反映生活成本、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情况方面的区域差异(ILO,2020)。中国亦是如此,目前国内最低工资的最高档仅限于上海市,最低档为安徽省的部分地区,其他地区均在两者之间。8越南将全国划分为四个区域,最低工资最高档为胡志明市和河内市的城市地区;泰国最高档仅限普吉岛、春武里市、罗永市。
将各国最低工资按照统一的汇率折算为美元,以最低工资最高档的水平进行比较来看,中国(364美元/月)远高于东南亚国家,在金砖五国中也处于最高位置,是越南的2.03倍、缅甸的6.63倍。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最低工资最高档约是德国的17%、美国的29%和日本的37%,比较优势仍然存在。如果以最低工资最低档进行比较,中国为189美元/月,低于泰国(215美元/月),与越南(124美元/月)、墨西哥(178美元/月)的差距也缩小不少。
将消费品价格和工资购买力考虑在内,则可以进一步反映货币工资对一国劳动者生活的保障力度和劳动报酬水平的合理性。如按照购买力平价折算,会发现中国最低工资最高档水平与东南亚国家十分接近。印度尼西亚(981美元/月)、马来西亚(906美元/月)和泰国(660美元/月)甚至超过了中国(619美元/月),越南(617美元/月)、菲律宾(588美元/月)和柬埔寨(562美元/月)和中国(619美元/月)的水平较为接近。考虑购买力因素后,中国最低工资最高档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也进一步缩小,约是德国的25%、美国的50%和日本的40%。因此,从工资实际购买能力角度分析,我国与东南亚国家低技能劳动者的报酬水平整体差距并不大。
(二)东南亚国家劳动力市场相对较小,由短期供需不平衡推动的工资高速增长将加速抵消其人工成本优势
一国制造业的工资水平,长期来看是由产业附加值和劳动者人力资本存量所决定的,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则影响短期价格。一般而言,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越高,从业者的平均工资越高,反之则越低。越是初级岗位,东南亚国家对我国的工资比较竞争优势越明显。但随着岗位层级的提高,工资差距逐渐缩小。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发布的《2021财年日本国外投资企业现状的调查报告》,在越南的样本日资企业的作业员、资深员工和管理人员的人均劳动力成本分别为4571美元/年、8707美元/年和17014美元/年;同期在中国的日资企业的相关对比数据则为12923美元/年、19199美元/年、31444美元/年,分别为越南的2.82倍、2.2倍和1.85倍。需要看到的是,由于同级中国雇员的人力资本基本素质明显更高,越是高级岗位这种优势越明显;但在两个国家的用工成本比较上,还是体现出岗位层级越高,用工成本差距越小的趋势。
从工资上涨趋势来看,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工资绝对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近年来,部分东南亚国家的工资增速大大超过中国。2022年,越南平均工资同比增长15%,远高于同期中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名义增速(3.7%)。2022年至2023年,越南一类区域(河内市和胡志明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442万越南盾(约合1735元人民币)上调至468万越南盾(约合1838元人民币),涨幅为5.9%,并将在2024年7月进一步增长6%至每月496万越南盾(约合1948元人民币)。在调研中,某中国投资越南的纺织集团表示,在2015年前后越南海防生产基地一般普工的月薪约为150美元,近几年已经翻了一番,仅提供最低工资已经无法招到合适的员工。为寻求更低成本的劳动力,不少越南外资企业正在向乡村或中北部的城市转移。该企业同时也表示,由于越南的经济体量较小、国土狭长和劳动力总量不大等原因,北部和农村地区的工资优势预计也将很快消失。由于东南亚国家劳动力教育素质和技能熟练度相较中国没有优势,近期低工资带来的企业生产成本下降将较快地被低劳动生产率和工资高增长所挤压。
(三)中国社会保险费名义费率较高,但实际负担与东南亚国家差距不明显
社会保险费成本是用工成本的重要考量因素,比较社会保险费成本是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名义费率、实际费率、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角度综合分析。由于历史传统、经济水平和劳工关系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社会保险项目的构成、缴税(费)基数、税(费)率均存在明显差异。近年来,中国已经多次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5项社会保险费费率名义总水平从41%降至33.95%,单位费率由30%降至23.45%。从绝对值上看,越南(29.0%;18.5%)、马来西亚(26.65%;14.95%)等国家的法定总费率和企业雇主费率水平均低于中国(SSA,2019)。然而,中国长期存在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基数的“虚实分化”问题,即:国有大型企业“实”,民营中小企业“虚”;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大的地区“实”,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地区“虚”。这就造成了名义费率虚高和缴费基数实低的现实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成本容易被高估。从调研情况看,民营企业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率为13.59%,制造业企业的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率只有13.46%(中国财科院“企业成本”调研“人工成本”专题组,2022)。因此,中国社会保险费成本存在显著内部差异,在国际比较时还需要作具体分析。在劳动法执行较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水平较高的部分东南亚国家,虽然名义费率相对较低,但实际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未必低。因此,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社会保险费负担差距可能并不明显。
(四)非报酬类成本差异不大,但东南亚国家的生产不确定性和隐性用工成本较高
随着世界各国劳动保障制度的日益健全和劳动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当期货币工资只是企业用工成本的一部分,劳动工时、加班补偿和假期规定等非报酬类成本已经成为用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比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劳动法律规定可以发现,中国的非报酬类成本总体较东南亚国家更低,反而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中国劳动法律所规定的法定劳动时长(每周不超过44小时)略低于越南(每周不超过48小时);加班费倍数处于东南亚国家的中位水平,与越南(1.3倍至3倍)接近;但法定假期天数偏小(26天),少于越南(最高33天)和柬埔寨(最低39天)。中国女性员工的生育期薪资较低(通常略低于工资水平),而东南亚国家普遍要求产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此外,部分东南亚国家还有一些依托于假期的货币成本,如印度尼西亚政府要求企业必须在部分节日到来前为员工发放节日津贴,通常为员工1个月的工资。
需要看到的是,跨国企业经营特别要求生产的确定性和供应链的稳定性,而东南亚国家劳动者的权利保障意识和博弈能力较强,习惯以罢工的方式争取权益,因此会给跨国企业带来更多生产不确定性以及更高的隐性用工成本。菲律宾、缅甸、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主要针对外资企业的有组织罢工事件频发,特别集中在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三、税收成本比较优势对产业转移的影响难以长期维系
税收成本是产业链转移的关键驱动因素。近年来,东南亚国家提供了力度较大的外商投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从长远来看,相关优惠政策不具有可持续性,而且目前已经受到了“双支柱”国际税改的较大影响。
(一)东南亚国家的阶段性低税政策红利尚存
税收制度方面,首先看企业所得税。中国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略高于越南和柬埔寨。中国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越南和柬埔寨一般为20%,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两国5个百分点。但在中国,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方面,三个国家对出口商品均免征增值税,在国内销售的商品则按要求缴纳增值税。中国的增值税税率分为0%、6%、9%和13%四档,越南的增值税税率分为0%、5%和10%三档,柬埔寨增值税税率统一为10%。因此,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在华企业负担的税负与东盟成员国接近,在出口时税制相关竞争力接近。但一般的大型跨国企业在中国生产经营时,面临的名义税率略高于越南、柬埔寨。
为了吸引外资,东南亚国家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极为优惠的税收政策,部分国家的阶段性税收优惠红利较中国具有明显优势。越南于1986年12月召开越共六大,决定实行革新开放政策,2000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越南加速了其融入国际经济的进程。自2007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为吸引外资以及承接中国的产业转移,越南出台了一系列对外资友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越外资企业可享受10%~17%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并享受“四免九减半”政策(自企业盈利年度起前四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续九年减半征收)或“六免十三减半”政策(自企业盈利年度起前六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续十三年减半征收)。此外,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投资于沿海和口岸经济区内的项目,适用10%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期限为15年。为承接中国制造业向东南亚产业转移,柬埔寨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柬埔寨在2021年再次修订《投资法》,规定合格投资项目可以选择享受最高9年的所得税豁免,免税期结束后6年享受所得税折扣优惠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了立竿见影的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比如,2014年至2019年,越南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从92亿美元增至161亿美元,货物出口总额从1502亿美元增至2643亿美元,货物和服务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69.6%增至93.3%,GDP增速保持在7%左右,GDP增速比2011年至2013年高出近1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十年GDP翻一番(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等,2023)。
东南亚国家在出口欧美国家和地区方面具有明显优于中国的关税红利。中国近年来积极履行对外开放承诺,部分商品实行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进口暂定税率;深度参与国际财税治理,积极参加各类跨区域贸易协定,已经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正在积极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PTPP)。据统计,2022年中国关税税率平均水平为7.5%,其中非农产品平均关税税率为6.4%,而越南分别为9.6%和8.4%。但目前中国面临美国对部分中国产品加征的301关税,出口欧盟面临正常的关税税率(约12%),出口日本的关税在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后有所下降,但仍未免关税。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在出口欧美等国家时具有明显的关税红利。如2020年7月生效的《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U-Vietnam Free Trade Agreement)规定,越南出口欧盟的纺织服装产品关税将逐渐降至0%。越南作为CPTPP成员国,加入CPTPP后立即实现零关税的产品税目占比为65%,最终关税将为零的产品税目占比为98%。柬埔寨部分商品出口欧盟同样享受关税减免政策。越南、柬埔寨出口日本具有零关税优惠政策。
从中国的情况看,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随着税收制度逐渐趋于法制化和规范化,吸引外资的主要方式也由过去的提供优惠待遇,转向提升税收营商环境。虽然在促进区域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与投资以及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仍然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税收优惠的幅度普遍低于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
(二)东南亚国家的阶段性税收优惠不可长期维系且受到国际税改较大冲击
在要素成本差异并不太大的情况下,短期内利润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倾向于向低税收成本的东南亚国家转移。然而,长期依靠优惠待遇吸引外资会形成国内和国际两个标准,压缩本土企业的生存空间与发展机会。此外,东盟成员国的税收成本优势并非建立在高质量的财税体制之上,而是主要集中于临时性的特定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双支柱”国际税改的持续推进,支柱二方案将对东南亚国家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产生不利影响(朱青等,2023)。为应对此轮国际税改可能造成的税收影响,越南国会已经于2023年11月通过《关于按规定征收额外企业所得税以防止全球税基侵蚀(全球最低税)的决议》,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决议,在越南投资的跨国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将从10%增至15%。由此可见,东南亚国家的阶段性税收优惠可能在短期内受到国际税改的较大影响,税收优惠带来的红利可能逐渐减少。


四、其他因素对产业转移的影响逐渐上升并趋于主导

通过前文分析可知,即使是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的东南亚国家,也不可能在所有关键成本要素上都长期获得比较竞争优势。低成本要素在产业链转移初期有效,但其持续推动力将会逐步消减。近年来,其他因素对全球产业转移的影响力正在逐渐超越纯粹的经济因素。

(一)美国三岸产业支持政策影响全球产业链转移

近年来,美国重塑全球产业链战略不断调整加力,推出从“产业回流”到“近岸外包”(near-shoring)再到“友岸外包”(friend-shoring)的“回岸、近岸、友岸”三岸产业支持政策,形成包括以“在岸生产”为目标的国内产业支持政策和以“友岸外包”为宗旨的产业外交政策两大基本支柱。这一战略的表层目标是振兴美国制造业,确保美国自身关键行业供应链安全;深层目的是重塑“去中国化”的供应链,遏制或延滞来自中国的竞争和挑战(沈国兵,2023)。

美国三岸产业支持政策加速推动“小院高墙”的形成。2021年以来,美国总统拜登先后签署了《基础设施投资与就业法案》(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Jobs Act)、《芯片与科学法案》(CHIPS and Science Act)以及《通货膨胀削减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等,促成美国制造业就业的快速增长。仅2021年,美国就新增了36.7万个制造业工作岗位。美国“友岸外包”战略以产业外交的方式,重建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供应链立体网络(李巍,2022)。在全球层面,美国政府通过“友岸外包”搭建“供应链联盟”。在区域层面,美国在印太地区提出印太经济框架(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以夯实其印太战略的经济基础;在大西洋地区创建美欧贸易与技术委员会(U.S.-EU Trade & Technology Council),全面加强双方在产业与技术上的协调与合作;在美洲地区发起“美洲经济繁荣伙伴关系”(Americas Partnership for Economic Prosperity)倡议,重塑美洲供应链体系。在双边层面,美国分别与多国签署贸易协定或合作机制,如与日本和韩国签订了以半导体、新能源为核心的供应链合作机制。美国的一系列举措导致中国企业在出口美国、欧盟以及日本等区域时面临额外的不确定性,加大中国部分产业链向东南亚、南亚、拉丁美洲国家转移的压力,尤其是转移到处于美国“近岸外包”战略中的墨西哥,以及“友岸外包”战略中的越南和印度(蔡宏波等,2024)。

(二)跨国公司产业链转移更加追求环境安全和产业链配套

2019年之前,降成本是跨国公司产业转移的关键驱动因素,但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突发、地缘政治危机等因素的出现,在产业链转移过程中,生产经营的确定性和所谓的产业链安全逐渐成为主导因素,政治稳定与劳资和谐逐渐成为关键因素。近年来,缅甸、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均发生了政权交替以及民众与政府冲突,导致国内对外政策调整、营商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不利于外资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相较而言,中国的营商环境大幅改善,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中国的营商环境国际排名上升46位,远高于印度、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从开办企业手续办理时间来看,2019年中国开办企业所需时间为9天,而越南、柬埔寨分别为16天和99天,老挝则高达173天(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等,2023)。

此外,产业链配套和近市场原则正在成为制造业企业外迁的重要影响要素。在产业链配套方面,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在越南设厂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客户(美国通用和德国大众汽车)把组装基地迁到越南,而非成本驱动。据了解,该企业入驻的越南某工业园区在短短2年时间就实现了“满园”,几乎都是应主要客户要求而去当地配套的中国企业。在近市场原则方面,某欧洲服装贸易企业正在持续降低中国企业的订单份额,2022年年底已将份额降至30%;其他订单则分散到靠近销售市场的土耳其、越南和柬埔寨等地,以降低远距离运输等成本。

(三)新兴贸易枢纽逐步具备承接产业链转移能力

伴随着美国三岸产业支持政策的实施和跨国公司的产业链转移进程,以越南为代表的东南亚国家以及靠近美国的墨西哥、智利等拉丁美洲国家,逐渐建立起具有一定数量规模和素质水平的操作技术工人队伍,其制造业的产能和产业链配套能力有所加强,从而为这些国家进一步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奠定了基础。尽管部分国家内部难以形成独立的部门齐全、完整高效、灵活对接的全生产链和供应链,但各国承接产业转移的侧重点不同,可以形成优势互补的上下游产业链。以部分东盟成员国为例,尽管越南的工业门类并不齐全,但临近的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分别拥有电子产业和汽车等产业制造集群,可以为越南提供上下游的产业链配套,还有部分无法生产的原材料或中间品可以从中国进口。例如,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供应商于越南设厂,可配套并就近交付位于泰国等地的组装厂。目前,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产业链已经逐步形成互补关系,越南逐渐成为中国产业链的下游国,形成了“进口中国原料、技术、设备或半成品—加工制造—出口欧美”的两头在外的贸易模式。从全球产业链和国际贸易中相关国家的角色来看,近年来越南和墨西哥的兴起更多发挥贸易枢纽的地位。

放眼全球历次产业链转移的进程可以发现,产业规模性转移发生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随着资本的无国界流动和数字化消弭跨地域壁垒,资本涌入和退出所需的时间越来越短,要素成本的逐底竞争并不具备长期可持续性。从我国制造业大国发展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出,仅依靠低人工成本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保持产业竞争力是远远不够的,至少还有以下关键因素在起作用:超大规模的市场、形成梯次的产业集群、持续的科技研发投入、良好的营商环境、抗风险的金融体系和资产储备以及长期稳定和导向明确的政治制度等。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未来我国的产业发展战略应聚焦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哪些应该留”以及“如何留住”,而非固守低成本竞争优势。



五、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中提升中国制造业可持续竞争力的建议

成本优势是产业转移的起始动力,也是最快被消耗掉的优势因素。近年来,全球产业转移的推动力量已经突破了生产要素价格比较优势的范畴,其他要素逐渐成为主导力量。面向未来,应跳出生产要素价格和税费成本向下竞争的传统思维的桎梏。提升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有赖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下的大国人力资本开发与利用,产业链上高附加值关键环节的保留和创新,以及制度优化带来的营商环境的综合提升。

(一)人力资本胜在人才和创新而非以低价取胜

面向未来,高质量的“人”是中国产业链破局的关键。人口红利是中国承接全球产业链、成为世界工厂的关键优势;而从“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从规模优势转向质量优势,则是中国下一步从低人工成本优势转向高质量人才的创造力优势的关键转型目标。在本轮全球产业转移过程中,人口基数庞大的经济体都会面临产业升级减员与结构性失业问题发生碰撞,而结构性失业问题的关键来自于大规模劳动者的人力资本瓶颈,这也是当前我国应对全球产业转移的最大挑战。从国内的制造业发展现状看,新的机遇来自关键环节的纵向突破和数字化升级,依赖于对人的教育与开发以及人才红利的释放。融入全球价值链需要企业在生产能力和组织能力方面进行大量投资,尤其是对劳动者进行长期稳定的投资。在调研中,不少企业都提到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和劳动技能提升问题。中国未来的全球竞争优势是科技融入人才的发展,人的发展推动创新的过程。全球产业链上中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不再以低价取胜,而是要胜在以人才和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加速产业转型升级。

(二)保留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与高附加值中间产品

全球产业转移如大浪淘沙,但并非所有“沙石”都会被产业链转移和升级的浪潮卷走。从产业转移的动机看,人工成本优势首当其冲,也不乏技术发展滞后、本土消费乏力、货币升值以及人为制造的贸易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影响。值得关注的是,产业转移后留下的往往都是高附加值的技术与工艺、上游原料和配料以及大批高素质的产业工人等。为全产业链安全而投入资源去保留逐步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是缺乏经济性的行为,从长期看会牺牲效率和资源。未来,应抓住人才、资金、关键技术和数据,顺应成本驱动型的自然转移趋势,将更多资源投入到纵向产业升级中。超大的市场体量使我国具有供需两侧的规模优势,应当保留关键环节和高附加值中间产业,将非关键环节和低附加值产业逐渐转移至产业链下游国家。只要能够牢牢掌握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和核心产品,产业转移就不是被替代,而是演进为一种深度的嵌合关系。

(三)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事关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支撑,也可以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将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消费意愿和水平、充分调动市场和地方的积极性作为关注的重点。其一,应当提升税制效率,减少对市场的干扰或造成的扭曲,清理偏多偏杂、零散碎片、缺乏整体架构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遏制住攀比泛化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地方税体系。其二,完善针对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同时,应提高直接税比重,改变其累进性不强、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偏弱的问题,健全收入和财产的全流程税收调节机制,扩大资本性所得征税范围。其三,社会保障制度应实实在在地保障民生和促进人力资本提升,为产业转型提供发展引擎。社会保险费基数合规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监管上从博弈型征收转为规范化、法制化、数字化征收仍需经历一个长期过程。当前,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提供完整的法律遵循。其四,应加快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以适应数字化背景下纳税主体海量化、分散化、个体化的特点。

END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国际税收》202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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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按以下格式引用:

朱小玉,滕阳川,施文凯,张琦.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驱动因素影响研究:基于人工成本、税费成本与其他因素的比较分析[J].国际税收,2024(10):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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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钧:数字资产税收治理的国际比较与优化路径
张智勇: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得税问题探析——基于税收协定机制的思考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境内金融市场有关税收问题研究
陈艺婧:个人所得税法领域居民个人认定标准辨析:一个全球比较的视角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课题组:世界银行B-READY评估体系下优化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思考——基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旧评估体系的比较分析
朱晓丹 曹港珊 马媛媛: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弯道超车”(下)——评全球最低税分配顺序的再调整
朱晓丹 曹港珊 马媛媛: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弯道超车”(上)——评全球最低税分配顺序的再调整
●沈涛 刘奇超 李睿康:支柱二之应税规则的全景观照(下)
沈涛 刘奇超 李睿康:支柱二之应税规则的全景观照(中)
沈涛 刘奇超 李睿康支柱二之应税规则的全景观照(上)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课题组:2022—2023年世界主要国家税收政策改革动态及对我国的启示——基于OECD《税收政策改革报告(2023)》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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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和中国税务杂志社共同主办的财经类专业期刊,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也是国内唯一一本专注于国际税收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的学术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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